观点新媒体阅读公告后得知,宝新金融称,鸿兴莱华酒店由骆绪中及四名个人分别最终拥有约98.36%及1.64%,彼等均为独立第三方。据宝新金融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鸿兴莱华酒店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第三方。
经过梳理,深圳鸿兴莱华酒店有限公司股东包括深圳市合丰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深圳盛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詹墩杰、陈国水及邹丹琦。而深圳市合丰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则由骆绪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100%,深圳盛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则由乔元山担任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由乔元山和深圳市合丰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此前,于2022年1月14日,深圳邦凯(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分别与宝开实业(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鸿兴莱华酒店订立两份单独的注资协议,而宝新金融间接持有的深圳邦凯股权将于注资协议完成后由75.5%摊薄至54.91%。根据注资协议,宝开实业及鸿兴莱华酒店应按每股认购股份人民币1元的价格分别认购2.8亿股认购股份及5亿股认购股份,而深圳邦凯应分别发行上述股份,分别相当于经认购股份扩大后所有已发行邦凯股份约18.66%及33.33%。
于完成后,深圳邦凯的注册股本总额将由人民币7.2亿元增至人民币15亿元,并将由宝开实业持有约30.91%,而鸿兴莱华酒店持有约37.56%。故宝开实业及鸿兴莱华酒店合计向深圳邦凯注资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