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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非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工作
采购目标:加强漷县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非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对漷县镇53769栋自建房进行排查。
预算金额:537.69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2023-04
图片来源于网络
据悉,此前漷县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排查》中标结果公布,将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集中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在去年7月份,相关网站就发布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计划用3年时间把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到位。《实施方案》实施范围为通州区22个街道、乡镇,涉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所有自建房,在“百日行动”期间以经营性自建房为实施重点。
主要任务三步走预计2025年6月完成
(一)全面排查摸底(2023年6月底前完成)
01
排查范围
排查范围为通州行政区域内所有自建房。
专项整治的自建房,是指土地、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未进行专业设计、专业施工的房屋建筑。
各街道乡镇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核心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市场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02
排查内容
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和消防设施合规性。
03
排查方式
通过产权人自查、街道乡镇和部门核查、区级检查、市级抽查,确保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行动”(2022年9月底前完成)
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以各街道乡镇为单位,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危房、简易楼、疫情集中隔离场所、擅自改建加层或非法开挖地下空间和超过合理使用期限尚未进行鉴定加固的疑似危房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建筑物隐患排查整治。在2022年9月底前,确保全区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房屋安全隐患管控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围绕城乡结合部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委托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排查(核查)、检查、抽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本部门“百日行动”台账,实行销账管理。
(三)彻底整治隐患(2025年6月底前完成)
01
依法拆违
结合通州区基本无违建示范区创建行动,各街道乡镇会同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明确排查出的自建房是否保留,对不予保留的自建房开展联合执法,按违法建设管控要求及时依法拆除。
02
依规鉴定
对予以保留且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街道乡镇督促产权人限期进行安全鉴定;产权人不按期鉴定的,属地政府可依法依规指定有关单位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产权人承担。
03
加强整治
产权人应根据自建房安全鉴定结论,采取修缮、拆除以及其他解除危险的措施进行整治,并承担相关费用。各街道乡镇要按照“一房一策”要求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自建房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加快进行整治。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一时难以拆除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管控措施。
今年,通州区住建委牵头公安、消防、农业农村、金融以及各有关乡镇、各大保险公司,召开2023年度通州区试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动员部署会。
会议指出,通州区专班2023年将围绕试点工作重点做好5方面工作:
01
加大指导培训
02
开展调研走访
03
实施更精准的绩效激励
04
组织做好试点评估
05
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