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工业污水......
发现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怎么办?
快来举报吧!
举报一经查实
东莞将对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并对举报人予以高额奖励
日前,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在会议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我市2019年环境执法整体情况,包括环境执法改革情况、石马河流域试行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有奖举报公告实施情况,以及东莞市政府在1月1日新出台《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的有关情况。
一起来了解一下!
去年全年行政处罚4282宗
通报会上,生态环境局就2019年的环境执法进行了通报。2019全年行政处罚4282宗,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金额逾3.77亿元、同期增长38.8%;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移送环境犯罪分别增长61.94%、550%、89.47%。
2019年全市环保系统共受理各类环境问题投诉2.8万宗,同比下减6.6%,多年来第一次实现压减下降,初显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通过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监管执法重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实施意见》(东环〔2019〕220号),厘清了职责、推动生态环境监管与行政处罚相分离。将行政处罚权上收市一级,统一行政处罚标准;将环境监管职责(含调查取证权)全面下放至镇一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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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委员会,补齐东莞行政架构短板。在无法突破机构限额下,组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事项的议事协调机制——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委员会。
据了解,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力量整合,推动53名市级现有编制人员向镇街一线监管执法机构下沉,切实增强了镇一级监管执法力量。此外,还组建一支“专职+专业”的村级专管员。拟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统一管理的模式,组建一支“专职+专业”的村级生态环境专管员队伍,延伸生态环境监管触角,提升环保监管执法覆盖面。
有奖举报政策试行成效显著
2019年11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试行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举报的公告》,针对塘厦、凤岗、清溪、樟木头范围内的企业阶段性试行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举报政策。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耀辉介绍,一个月的实行期间,共收到各类违法线索近600条,正式受理76条,已核查74条,查实52条,预计核发奖金共1325~16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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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试行有效调动公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空前关注和积极参与举报,受理的举报属实率高达70.27%。精准地打击了一批正在排污作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已正式查处了36个违法主体。
在公众监督、政府严打的双重高压态势下,企业违法排污的乱象得到震慑,部分“散乱污”作坊自行停产或撤场。打击和震慑了一批环境违法的同时保障了石马河的安全,旗岭国考断面总磷从0.8mg/L以上降到0.4mg/L达标线以下。
新有奖举报政策中一些创新设定,通过实际检验,也为市生态环境局接下来的全面实施积累经验和提振了信心。
新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实施
《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发布施行。与原来的举报办法对比,其扩大了举报范围。被举报对象的范围从已领取工商执照的企业单位扩大到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同时将水、大气、危废方面的几类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步纳入有奖举报范围。
在信件、来访的基础上,增加电子邮件举报,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和降低举报成本。同时,取消实名举报,举报人仅需要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即可参与。
按不同违法类型实行2000元至20万不等的定额奖励,涉刑案件追加一倍奖励(追加不超过5万元)。一方面较以往最高奖励8万元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另一方面奖励周期从9个月以上大幅缩短至3个月或更短。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呼吁
希望市民朋友和社会各界
共同关注东莞的环境保护工作
积极参与有奖举报
助力打赢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建设绿色东莞、生态东莞、美丽东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