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产权证抵押贷款如何办理?
1、接受客户信息
接受客户信息的人员应初步了解客户的大致情况,以判断是否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经初步判断:认为基本符合贷款条件的,通知客户准备贷款基本资料。
2、资信调查、整理资料上报(担保公司、贷款银行)
对客户进行贷前资信调查时担保公司应与银行一起到客户家和单位。如银行不参与调查,由担保公司调查。
(一)担保公司收集客户的基本资料
1、首先检查客户资料的真实齐全性。包括: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首付款证明、购车合同、住房证明等(法人另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凭证复印件)。
2、担保人: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收入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有:1、购车协议原件必须有经销商的盖章及借款人的亲笔签名。2、婚姻证明必须由当地居委会开具,单位开具的无效。
(二)要求客户签字的主要材料:(由担保公司负责)
1、借款人夫妻双方签署贷款申请表、担保服务合同、同意承诺书、委托书、声明书、贷款银行的管理文本、借据、借款合同、抵押登记申请表。同意抵押声明书一、二,授权书、贷款委托扣款协议、意向书、公证申请表一、公证受理通知单回执、公证处谈话笔录
2、担保人签署担保公司申请表、不可撤销担保书。
3、调查人员将调查文本、调查报告及客户提供的有关资料交网点受理人员整理,经银行初审基本符合贷款条件后通知客户前往银行交存首付款、同时由担保公司收取各项费用,并向客户开具收据。当银行通知放款时通知客户前往受理银行签字。
4、担保公司审批后,将公司盖章的3份保证合同报送银行。银行审批通过后放款:贷款直接发放到汽车经销商账户。
5、客户提车时汽车经销商应将所提车辆的合格证、技术参数表、注册登记联、发票联交担保公司。发票联由担保公司交贷款银行。提车后应立即办理车辆保险,并提醒客户及时挂牌(十天内)。车辆保险单原件由担保公司交贷款银行。
6、汽车挂牌、公正、抵押均由担保公司负责办理
由汽车经销商协助:1、客户购买购置税后担保公司派员和客户一起挂牌。挂牌后,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及购置税单、送返原贷款行的担保公司受理网点。担保公司受理网点将材料复印3份:交银行、公证处、各一份、担保公司归档一份。挂牌后的保险单批件复印一份交担保公司归档,保险单批件原件交银行。2、整理公证资料:(担保公司负责整理资料并办理公证)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保险单、行驶证、汽车购置税的复印件、委托书、声明书各一份,公证申请表、公证受理通知单回执、公证处谈话笔录、合同5份(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公证书交担保公司一份。3、整理抵押资料:(担保公司负责整理抵押资料并办理车辆抵押)借款人身份证、银行组织机构代码证、抵押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公证合同复印件各一份。(抵押后的机动车登记证原件按银行要求办理,机动车登记证资料复印一份交担保公司)
7、贷款资料由银行和担保公司分别保管。担保公司存档的资料,按照公司资料明细交接表整理归档。
8、贷后管理:贷款发放后,由银行、汽车经销商、担保公司共同管理贷款。
每月的贷款还款日五日前由担保公司专人电话提醒客户按时还款。还款日后客户不能还款的则由担保公司到客户家中催收。还款日后的第八天如果客户仍不还款,由担保公司垫付。担保公司继续到客户家中催收。担保公司垫付后,客户还款时应首先偿还担保公司的垫付款。
客户如果连续三期不还款,按照协议规定:担保公司应首先向银行垫付逾期的贷款本息。同时应将客户贷款购买的车辆拖回:拖车时银行应出具《委托扣押汽车留置单》。拖车应由担保公司具体组织实施,车辆拖回后暂由担保公司代为保管。
经合法程序拍卖拖回的车辆后,其资金应首先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余额和担保公司所垫付的资金。然后支付拖车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房产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区别在哪
1、成本不同:主要是利率方面对于按揭贷款,就是商业贷款,又叫个人住房贷款。
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利率都是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
以前做买房按揭贷款利率还有折扣,由于当今政策紧,额度少,利率不降反升利率上浮。但是按揭的上浮低于抵押的上浮。
2、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抵押关系中,若债务人即抵押人,则只有两个法律关系主体即抵押权人和抵押人。
而按揭关系中,最少应有三个法律关系主体,即按揭人(银行)、按揭人(买方)、第三人(原房屋所有人)。
3、先期条件不同:借款人要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是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抵押贷款用途可用以购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
而按揭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却只能用以购房。
三、什么是不动产权证的实施难点
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执行日期的到来,各地不动产登记局开始纷纷忙碌,但全面实行登记工作非简单之事,其主要有两大难点:
其一、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需直接逾越《城市房产管理法》、《森林法》、《渔业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规,因为《立法法》第63条规定:“有立法权的地方制定地方法规时,不得同《宪法》、行政法规相抵触,无法逾越国家现行的有关各类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
其二、淘汰房产证需要居民提供“个人税号”。具体淘汰流程:居民持有统一的簿册证————持有纳税人识别号————换发不动产权利登记证————全民不动产联网。也就是通过此举,将个人房产纳入税务征管部门的信息系统,之前未被信息化的房屋产权将被联网信息化,同时一并进入税收征管部门的系统,为房地产税的征收奠定技术、数据、产权等基础(这一工作不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房产)。
虽困难重重,但不动产登记工作仍鼓浪前行,中央编办、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海洋局8家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已成立,其中财政部较积极,正紧锣密鼓地推行房地产税立法,争取2015年年底出台《房地产税立法(草案)》,因不动产登记工作和房地产税是一个串联的改革制度,“我们正在调研不动产登记的技术系统,技术指标是我们房地产税立法的参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