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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农村小产权房出售,信阳人注意了!农村房屋也可以拿“房本了”!你关心的都在这!

你知道吗?咱信阳人老家的那些老宅子也要颁发“房本儿”了。宅基地能否继承?因参军、求学等原因离开农村,原有宅基地还能否确权登记?农房登记工作面临到哪些现实难题?我省农房登记工作有啥新进展?快和小编一起来关注一下……

河南计划三年时间完成农房登记工作

2017年,河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通知,提出计划在3年内完成河南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至2020年,农村不动产登记进入日常管理,实现不动产登记全覆盖。

在荥阳市廖峪村,负责农房登记的测绘人员正在村民家中进行测量。

农房登记为农村产权改革奠定基础

通过确权登记发证,可以明确农村住房、宅基地的产权归属,更好地保护农民的权益。此外,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宅基地不具备抵押、交易的功能,需要未来颁布的法律法规作出进一步的明确,但农房登记工作可以为下一步进行的改革提供了相应的基础。

按照我省农房登记工作的要求,对于农村权籍调查不得收费,不得增加农民负担。对于收费标准,国家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对于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

记者还总结盘点了6个大家所关心的问题

向负责农房登记工作的

河南省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了咨询

咱们一起来看看

01

宅基地能否继承?

答:

据了解,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属集体所有,个人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使用权缺乏规定。但可以通过继承房屋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02

想继承房屋应该如何办理?

答:

省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农房登记工作中,确权的核心点在于房屋还是否存在。对于房屋尚存、用地状况没有发生改变的情况,如房屋所有人已经去世,其继承人应当先前往房屋所在村、乡镇等相关部门确认产权信息,在办理了继承等相关手续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03

因参军、求学等原因离开农村,但老家依然有宅基地的情况怎样办理确权登记?

答:

省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如果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则由集体收回。

04

为何不同地区宅基地的大小会存在差异?是否有相对统一的标准?

疑问:为何我家的宅基地面积为“两分”,而一些同事、朋友在其他地区的宅基地面积大小为“两分半”甚至“三分”?

答:

省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1982年国务院所颁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及后续河南省配套出台的《河南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我省在制定宅基地面积大小时,根据其所在地的地貌、资源禀赋等个体情况,将常见的宅基地面积大小划分为了二分、二分半、三分、三分半等规格,但要求最多平均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三分半。且各县、市要根据限额规定,结合当地人均耕地、家庭副业、民族习惯、计划生育等情况,具体规定社员宅基地面积标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05

如果老家宅基地上的房子已经出现破损而导致不能居住的,是否能够在权籍调查时被调查、记录?

答:

对此问题,省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房屋质量与产权并无直接关系”,在农房登记工作中,不动产登记部门也将依照“全面调查、依法登记”的原则进行办理,这也就意味着,无论农房现状质量如何,在权籍调查中都需如实记载,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进行登记。

06

在现实中,不少农村宅基地都存在“超占”的情况,在确权登记时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