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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况下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这8种情况可暂时拒缴物业费!小区还得“倒找钱”!)

 

@大部份物业公司

我平常都交电费吗?

好景不长货品房愈来愈多后,

但~

绝大多数物业管理是来服务物业公司的,

但也有的是物业管理是来“坑”物业公司的……

网路上有关“物业管理只给钱不行事”的新闻报道,

数不胜数。

比如说小区桥面损毁很久,

物业管理暂不来修葺;

比如说环卫工将尔谢的垃圾箱在垃圾箱,

最新法规来了!

今后如果物业管理有以下不作为,

国务院日前公布《国务院有关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1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5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对第二十四条作出修改,删去条文中的“具有相应资质的”。

第六十条改为第五十九条,删去其中的“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同时,对其中其他条文的序号作了相应调整。

以下8种情形能fees物业管理管理费

根据最新的物业管理管理条例,

以下8种情形能fees物业管理管理费!

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和物业公司签合同的情形,物业公司可拒交;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物业管理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物业公司同意的服务时,物业公司有权拒交;

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电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物业管理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形,物业公司可拒交。

有以上8种情形的,

去年江苏苏州一小区的物业公司就很开心:

小区业委会发大红包,

606户人家总共领到了24万元现金,

并且还是由业委会成员

挨家挨户把这个大红包送到居民手中!

从他们那里争取到了小区的公共收益。

而公共收益这笔钱,

其实咱们每一家都有份!

这就先来说说,

啥叫公共收益——

请问我家小区的电梯里面,

是不是这样的:

这样的:

或者这样的:

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那是总有广告出现在电梯间!

而且好像里面的广告总是在变化,

没几天就得换个新的!

当然这些广告不是谁都能贴的,

都要收费!

这个看似很正常的场景,

你有没有想过以下这些问题?

比如说……

物业管理用公共区域打广告,

经过你的同意了吗?

广告收入所得如何利用,

告知全体物业公司了吗?

这些项目给钱的虽然是物业管理,

但物业管理只是代为管理!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有关规定,

属于全体物业公司共有。

归!业!主!共!有!

看到这,

就有人质疑,

这笔钱我能要到吗?

苏杭就有小区成功给物业公司发了100多万元~

重庆、成都也有小区成功给物业公司发钱!

大家懂了吧,

都别忙着羡慕人家了,

心存疑虑的赶紧去问问小区业委会,

问清楚这些收入到底去哪了!

物业管理的好坏,

直接关系到居住环境的好坏,

作为小区公共资产的“管家”,

做到公开透明,

以减少物业管理纠纷,

切实保障物业公司权益。

而广大物业公司也要积极配合物业管理的工作,

物业公司与物业管理是“好伙伴”,

大家一起努力,

才能创建更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