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的通报
2021年8月8日,开封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是涉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关联人员,系尉氏县无症状感染者曹某某的邻居、密切接触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黄某某,男,汉族,49岁,尉氏县庄头镇前曹村人。8月2日,黄某某已经被集中隔离;8月8日在集中隔离点,后续核酸筛查中发现异常,经认定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
目前,开封市对黄某某已排查出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已实施集中隔离;涉及外地市人员,已向相关地市发送协查函,进一步的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中。对排查出来新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管控。
请广大人民群众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底线,加强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安全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办公会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什么是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和一般接触者?答案来了!
密切接触者
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流行病学调查专业人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结合相关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依据以下原则判定密切接触者:
1.同一房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2.直接照顾者或提供诊疗、护理服务者;
3.在同一空间内实施可能会产生气溶胶诊疗活动的医护人员;
4.在办公室、车间、班组、电梯、食堂、教室等同一场所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5.密闭环境下共餐、共同娱乐以及提供餐饮和娱乐服务的人员;
6.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7.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1米内)人员,包括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
8.暴露于被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的环境和物品的人员;
9.现场调查人员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密接的密接
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首次接触(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至被隔离管理前这段时间内,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第一次接触)至该密切接触者被隔离管理前,与密切接触者有共同居住生活、同一密闭环境工作、聚餐和娱乐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调查中要以与密切接触者接触频繁的家属和同事等人群为重点。
一般接触者
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乘坐飞机、火车和轮船等同一交通工具、共同生活、学习、工作以及诊疗过程中有过接触,以及共同暴露于商场、农贸(集贸)市场、公交车站、地铁内等公共场所的人员,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
转自丨开封发布、河南省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