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选择过户,成交价10元
原来,老张当年购买了一套学区房和妻子陈某一起居住2018年9月孙子小张进入小学读书2019年8月老张夫妇与儿子儿媳签订合同买受人为孙子小张,成交价10元将房过户给小张但产权证仍由老张持有房屋也由老张夫妇继续居住家人反目
他起诉要回房屋
2021年妻子陈某住院老夫妇与儿子产生矛盾儿子竟自行将产权证挂失重新申领并且持有陈某死后,老张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当初的购买合同无效并将房屋恢复登记至其名下老张称将房屋过户给孙子系为其入学所需而儿子则认为老张当初是自愿赠与法院判决
房子归孙子所有
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双方均认为签订合同不存在真实房屋买卖合意,房屋买卖成交价10元,非正常房屋买卖价款,故应认定案涉二手房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二、过户时小张已入读对应学校,张某未提交证据证明双方为入学暂时过户,故认定为赠与。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案涉房屋归孙子小张所有。二审法院驳回老张上诉维持原判,现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法官说法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案涉房屋已办理过户手续,产权从老张名下已转移登记至小张名下,故小张现为案涉房屋的合法产权人。老张提出双方的法律关系为房屋借用,要求小张予以返还,则老张应对该主张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在当事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案涉房屋今后需要返还的情况下,对于祖孙之间发生的已确定非买卖关系的房屋过户行为,赠与具有高度盖然的可能性。尽管本案如此判决但值得一提的是类似案例因为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不一样判决结果则不同为了重孙上学济南一九旬老太将房屋过户给孙子和孙媳妇二人承诺给孩子办完入学后就将房子返还但是后来却一直不配合转移登记房产。最终法律判断的真实关系是借不是赠二被告应当返还案涉房屋相较于两个判决截然不同的案例不少网友在评论中提到老张与家人失和又失去了房子结局虽令人同情但法律只以事实为准绳也告诫众人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要慎重处理对此有法律人士建议,父母在向子女赠与房产或为子女购房出资时,应考虑清楚是赠与还是借贷,并与子女双方进行明确沟通;最好以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可以是父母与子女之间进行约定,也可以是子女夫妻之间进行婚内财产约定。来源:新闻晨报、新浪微博编辑:黄晴责编:陈锦芳主编:李淳监制:胡阳出品:沈阳网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回复关键词,了解你想知道的??回复“入沈”:查看最新入沈、来(返)沈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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