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结问题:
1、总表制小区收取居民垃圾费,书香泮城每月收取13元,了解到市区朋友家5元,为什么?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目前,市内三区的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原青岛市物价局按定价权限制定(青价费〔2006〕70号文件),自2006年7月起征收,居民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每户每月6元,已实施物业管理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为每户每月5元。自2006年实施以来,该收费标准一直未做调整。与我区差别的主要原因为我区的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自2018年7月1日起征收(之前居民不征收),与青岛市内三区2006年制定的收费标准相比,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成本均有大幅度上涨。该收费标准是结合(根据《关于贯彻国发〔201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1〕53号)规定:确保2011年年底前征收标准达到城市家庭10元/户.月。新区实际,依据“产生者付费”和补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成本的原则制定,和市内三区相比,成本不同,收费标准也就有所不同。
2、自己的房子一直空置,垃圾清运费是否收取?另外发票应该谁给开?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一个周期内(2个月)用水量不超过2立方免缴生活垃圾处理费.房子无人居住,不产生水费,故不缴纳垃圾处置费。居民类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由新区供水企业在收取自来水水费时一并代收。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由新区供水企业在收取自来水水费时一并代收。“总表制”的居民由所在街道监管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户数,由市政管理公司会同其所在街道村(居)委、物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居民户数代收。“一户一表”的居民户由水务公司开具发票。总表制”的居民户由物业公司代收汇总后上交专款专用账户,并开具总发票给物业公司,居民可跟自己所属物业公司索取发票复印件。
3、居民垃圾清运费是在哪里收取?是在什么费用里包含的?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居民类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由新区供水企业在收取自来水水费时一并代收。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由新区供水企业在收取自来水水费时一并代收。“总表制”的居民由所在街道监管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户数,由市政管理公司会同其所在街道村(居)委、物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居民户数代收。收取费用的目的和用途:生活垃圾处理费是专业部门对居民产生的垃圾进行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整个过程产生的费用,由市政管理公司负责征收,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4、唐A小区北侧家佳源西门正对面有几个垃圾桶,每天晚上清运后总是有脏水,异味很大,打过12345多次,希望彻底解决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该处垃圾桶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设置的垃圾清运点,垃圾桶设置和日常保洁由环城小区天泽物业负责管理,市政管理公司仅负责该处桶内生活垃圾的的清运,因该垃圾点周边小吃及餐饮门头众多,产生的餐厨垃圾偷倒乱倒至桶内,造成桶内垃圾含水量大且该处垃圾桶破损严重,故产生了污水渗漏和撒漏。对清运过程出现污水撒漏的情况,我公司已安排冲洗车辆进行冲洗,对垃圾桶破损产生的撒漏,建议协调该垃圾点的管理单位天泽物业进行处理。我公司现已义务协调街道办事处进行整改,近期我们将根据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安排,配合办事处对周边商户上门执法,对其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集中签约收运,减少餐厨垃圾的偷倒乱倒行为,并由办事处加强对该处垃圾点管理单位的监督及督促工作,使其做好该处垃圾点的保洁维护工作,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将垃圾准确分类投放,共同改善该处垃圾点的面貌。
5、长江路上有很多树上会掉下毛毛虫,在绿化养护过程中有没有杀虫剂?具体怎么实施的?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与市民对接表示反映的是长江路与九连山路交叉口处,前期树木掉落毛毛虫问题,该处树木前期市政管理公司根据病虫害防治计划已多次进行药物防治,经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现在无病虫害现象。后期我公司将密切观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药物防治。
6、辛安到老黄岛的黄河路上,能不能不要在上下班的高峰期组织安排灌木丛修剪浇水,隔离墩粉刷等工作?有时候要占用一个半车道,让本来拥堵的高峰期更堵了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市政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城市管理局要求交通高峰期严禁上路进行作业,但遇有道路撒漏、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会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关于隔离墩粉刷问题,黄河路作为城区重要交通要道,为提升新区环境,前期对黄河路进行了水泥隔离墩粉刷,因工期紧,出现了延时施工的情况,对市民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后期我公司将继续规范施工作业要求,避免出现上下班高峰期施工作业。
7、昆仑山南路中间绿化隔离带的绿化苗木很脏,建议对特别脏不能通过高压水枪清洗的绿化苗木进行更换。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与市民对接表示反映的是昆仑山南路(齐长城路至天河小区路段),市政管理公司仅负责该路段绿化苗木的现状养护工作,苗木更换非我公司职责范围。因昆仑山路大型货运车辆和土路口较多导致道路扬尘较重,前期,我公司通过高压水车进行苗木洗尘,根据受污染情况适时安排冲洗作业。11月9日上午对该处苗木再次进行冲洗,使苗木见本色。后续将继续加强冲洗作业,每周安排对苗木进行冲洗一次,并根据苗木污染情况适时增加冲洗频次。
8、上下班高峰期间清洗隔离墩,清理绿化,昆仑山路经常碰到,占用一个到半个车道,造成堵车严重。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市政管理公司严格按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严禁高峰期上路作业,清洗隔离墩时间为9:00-16:00,清理绿化时间为9:00-17:00,但如遇有道路撒漏、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会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
9、锦绣城附近洒水车每次撒完水道路特别脏,洒水前道路清理不干净所以洒完水后路上全是泥。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行业主管部门
办理情况:经电话对接市民落实,其表示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要求市政管理公司将海王路以北,东岳中路以南,朝阳山路以西,大珠山中路以东路段更改洒水作业时间,不要选择白天洒水作业。我公司严格按照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洒水作业要求执行,无法更改作业时间。每天对养护范围内道路进行3次洒水作业,作业时间为9:00-17:00,目的是为了降低空气中的污染颗粒,保障道路无扬尘。后续我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车辆洒水作业,将洒水喷头调节至雾状作业模式,降低路面留存水量,同时增加机扫频次,尽量避免对过往行人及车辆的影响。
10、团结路路灯不太亮,大车还很多,晚上走路危险。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团结路路灯亮度问题,因建设年代较久,灯具内电气设施及透光防护罩老化严重,无法按照正常养护模式养护,需整体改造提升,市政管理公司已将该问题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区投资计划统一实施改造,待改造完毕后,路灯亮度会得到改善。
11、香江路检察院路段路灯不亮,希望把路灯调亮点。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该处路灯建设年代较久,不具备调光功能,且灯具内电气设施及透光防护罩老化严重,无法按照正常养护模式养护,需整体改造提升,经对接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落实,此处路灯属于城管局香江路改造项目范围内,因其他项目交叉导致暂未完工,待改造完毕后亮度将得到改善。
12、大珠山中路天一畔城附近的路灯亮度不高,可不可以换成亮度高的?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该处路灯由于建设年代较久,灯具内电气设施及透光防护罩老化严重,无法按照正常养护模式养护,需整体改造提升,市政管理公司已将该问题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区投资计划统一实施改造,待改造完毕后,路灯亮度会得到改善。
13、路灯太暗,胶南铁橛山路。从大珠山路与铁橛山路交叉口,到铁橛山路与琅琊台路交叉口,铁橛山路,路灯太暗了,尤其晚上,小路口太多,太暗。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与市民对接落实,市民表示铁橛山路(水灵山路至琅琊台路)光线太暗,该路段路灯现状为单侧LED路灯,提高亮度需另一侧增设路灯,市政管理公司已将该问题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区投资计划统一实施改造,待改造完毕后,路灯亮度会得到改善。
14、江山路和五台山路往西昆仑山路路灯不是很亮。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市民反映位置路灯亮度问题,因该路段路灯建设年代较久,灯具内电气设施及透光防护罩老化严重,无法按照正常养护模式养护,需整体改造提升,市政管理公司已将该问题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区投资计划统一实施改造,待改造完毕后,路灯亮度会得到改善。
15、反映路边停车位收费问题,前段时间在路边停车以后,泊车收费管理员立即过来说有几笔费用需要缴纳,因为之前都是在西海岸泊车公众号进行缴费,告知收费员以后会及时缴费,现场管理员非得要求在她这边缴费,说不交费的话就不能停车了,我想问一下难道我在公众号缴费就不允许了吗?非得现场缴费才可以吗?态度很不好,说话很难听,就是有提成也不能这么操作啊!选择哪种缴费方式是车主自愿的原则。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股权投资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市民所反映的工作人员态度问题,因市民未留联系方式,无法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对给来话人在道路停车中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我公司现已对所有道路停车收费人员进行一次工作服务培训,加强内部人员工作流程指导,强调在欠费补缴和日常服务中的工作态度和使用规范用语,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欢迎广大车主监督我们的服务。
16、希望把积米崖附近那些路段都弄成收费的停车泊位,每天从那过,乱停车太麻烦。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股权投资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新区公安交警部门主要依据道路车辆交通流量、道路停车拥堵情况等实际现场情况,将道路泊位纳入收费范围,由泊车公司作为收费执行单位进行申报,由区城管局、区发改局、区公安交警部门三部门联合审定并公示通过后,定为收费泊位。为规范西海岸新区道路停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不断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来话人所反映的积米崖区域道路已列入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范围,停车收费事宜已由青岛西海岸城市管理局、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区分局、青岛西海岸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发布《关于对西海岸新区部分道路停车泊车实行收费管理进行公示的通告》,并在《青岛日报》登版公示(公示期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6日,共7天)。目前积米崖区域北港路、中港路、兴港路等周边道路的停车收费工作正在逐步开展中。
17、隐珠杨家村1601号水表在路边,从水表到入户的管道漏水,把入户阀门关了,水表也会一直跑,希望尽快维修。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水务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隐珠杨家村1601号实际为隐珠街道袁家村1601号,现场查看水表确实存在慢转情况,经协助问题反映人排查结算水表后管线,最终确认水表慢转原因为结算水表后DN20PPR接头漏水,已联系维保中心协助问题反映人于15时40分将漏水点维修完成。
18、感谢昨天的自来水公司上线领导!下午就去给我家安装了止回阀,速度快,态度好!(半年多投诉过多次都没有解决的问题,没想到一个热线电话就立马解决好了,非常感谢926这个平台为我们解决难题!感谢!感谢!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水务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用户为金地花园小区,为我公司管理的总表制小区,接到用户反映后,水务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用户家中查看情况,协助其加装止回阀。
正在办理问题:
1、每到雨季平江路与峨眉山路交叉口就洪涝,现在属于雨水淡季能不能彻底解决下。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因上游汇水区域较大,昆仑山路以西地势较高,强降雨时,大量雨水水流惯速较大,通过明渠收入平江路北侧暗渠,导致暗渠运行能力饱和。针对该问题,市政管理公司前期已在平江路北侧采取增设雨水篦子、增大雨水支管等措施。为进一步缓解该地势低洼处积水问题,我公司计划近期在峨眉山路和平江路新敷设雨水管线260米,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改造完成后将有效改善该处排水能力。办理完毕时限:2022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完毕。
2、董书记好,薛家岛大涧山路的法桐枝子太大,去年反映了,象征性的剪了一点,能不能彻底剪一下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由于大涧山路属于背街小巷,市政管理公司将根据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和修剪方案统一开展修剪工作,预计2023年2月底完成大涧山路行道树修剪。
办理完毕时限:2023年2月28日之前办理完毕。
3、朝阳山路大卢河公园,路灯不亮,打12345反映过,给的回复是暂时还没有修完,但是晚上遛弯发现已经全部维修完毕,为啥不亮。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集团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大卢河公园两岸路灯因配电箱产权属于山东路桥公司,现该公司不再使用此处配电箱,已将其报停导致路灯不亮。目前市政管理公司已向相关电力部门提出产权变更申请,待申请通过后,将尽快恢复大卢河两岸路灯供电。
办理完毕时限:2022年12月21日之前办理完毕。
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能源供热有限公司11月10日
已办结问题:
1、(南港小区,20号楼1单元,每年供热温度不达标,每年都会有工作人员来修,但我们家总是不到18度。)责任单位:公用集团能源公司办理情况:经落实,南港安置区一区共有25栋楼,1028户居民,2021-2022采暖季共有724户居民用热,共收到该小区不热诉求38件,经供热管家处理后供热效果均都良好,小区整体供热效果运行平稳。2022年11月10日16时10分到达来话人家中,现场查看室内供热设施,室内暖气片安装7组,易产生流量分配不平衡,表现为有的暖气片热、有的不热;采暖设施已运行十余年,存在淤堵情况;楼上楼下均未供热,热量流失较为严重。现场与来话人沟通说明,约定时间为来话人冲洗管道,正式供热后协助调节室内平衡,同时加强对小区二级网的平衡调节,本采暖期,能源公司将及时跟进,做好服务。
2、(自己是金顶山小区居民,别人一直以为自己小区是丁家河小区,自己小区主管道比丁家河的细很多,整个小区多年来不热最多18度。)
责任单位:公用集团能源公司
办理情况:2022年11月12日14时07分联系来话人,解释说明供热管道与供热面积相匹配,为了改善丁家河换热站末端用户采暖效果,对整个小区安装了电动平衡阀,实现均衡供热,来话人反映安装平衡阀后供热效果明显改善。同时根据来话人要求,对部分管道进行了改造。
3、(欧美榭香里居民,当时打电话需要更换供暖设备,一位董*龙的工作人员工作特别认真,提出表扬。)
责任单位:公用集团能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来话人为欧美榭香里2号楼用户,因上采暖季发现自家阀门存在安全隐患,联系片区供热管家协助在今年供暖季前给予更换。因供热管家工作调整,原供热管家调离该小区,2022年10月,滨海新村服务站供热管家接到用户电话后,及时落实情况协助进行更换,用户表示感谢。在此感谢留言人对公用事业集团能源公司和供热管家们的关注,同时,公司将继续秉承“公用事业、情满万家”的服务精神,贴心为新区市民做好服务。
4、(兰东小区网点房是否可以安装一户一表。)
责任单位:公用集团能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网点房为公建用户,可以申请按计量收费进行供热,执行公建用热价格。
5、(陈总好,我是东方花园3号楼一单元的住户,由于我们小区以前是自己供暖,是后来改造的,因此户内是以前的按照自己供暖设计的管道比较细,又因为我们家是东头,东侧外露,因此最东侧主卧冬天低温时有时会到了十一、二度,应该如何解决?谢谢!)
责任单位:公用集团能源公司
办理情况:2022年11月10日9时30分,能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入户查看,经落实,来话人原为燃气壁挂炉供热,室内供热管道管径小,暖气片散热面积小,后改为传统能源集中供暖,室内供热系统未改造,与集中供热系统运行参数不匹配,来话人东卧室靠东山,为室内供热系统的最末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东卧室的供热效果。2022年该小区已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外墙加装保温层,能源公司在10月初也对该小区实施了部分管道改造。为加强来话人室内供热效果,经沟通,来话人同意购买暖气片,能源公司协助用户更换东卧暖气片并去除调节阀。同时建议来话人彻底改造室内供热设施,能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本采暖期,能源公司将及时跟进,做好用户服务。
6、(想问下,能否11月底才供热,来年4月再停暖,11月底前不是很冷,来年4月5号-30号尤其倒春寒,特别冷。)
责任单位:公用集团能源公司
办理情况: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31条“采暖期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适当调整采暖期)”的规定,能源公司严格按照《青岛市供热条例》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时间,做好供热工作。
7、(阿里山小区什么时候改一户一表?)
责任单位:公用集团能源公司
办理情况:经落实,实施分户计量供热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17条“实行供热的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时,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的要求,实行了外墙保温的节能建筑方可安装热计量表;二是根据2011年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新建居住建筑用户供热计量装置专项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价格【2010】86号)中“自2011年2月1日起由供热单位收取每户1800元的专项费用”的规定,新建小区的分户计量热表费由开发单位统一交纳。
阿里山小区建于1991年,原先为老系统串联供热系统,2020年小区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外墙加装了保温层,小区改造时,能源公司提前为各单元预留了单户单控供热系统管线立管甩头,后期改造时可直接接入预留管线,现该小区还有29个单元(小区约50%)未进行单户单控改造,实施改造需以单元为单位,向供热公司提出申请,改造为单户单控系统,并确定安装热表所需资金来源后,方可实施分户计量供热。
8、(薛家岛的海韵嘉园小区啥时候能按流量走表?白天上班比较浪费。)责任单位:公用集团能源公司办理情况:经落实,实施分户计量供热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十七条“实行供热的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时,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的要求,实行了外墙保温的节能建筑方可安装热计量表;二是根据2011年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新建居住建筑用户供热计量装置专项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价格【2010】86号)中“自2011年2月1日起由供热单位收取每户1800元的专项费用”的规定,新建小区的分户计量热表费由开发单位统一交纳。海韵嘉园小区为非节能建筑,没有安装热表所需的资金来源,暂时无法实施分户计量供热。9、(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海之韵小区,家里是地暖,客厅和卫生间和一个卧室温度还行。其余两个卧室比较凉,我想问一下这个需要自己维修调试还是可以联系供热公司上门服务?可以服务的话是无偿还是有偿?)
责任单位:峄山服务站
办理情况:海之韵小区为地暖供热,造成供热系统不热的原因有很多,如室内地暖各支路流量分配不均,地暖管道堵塞结垢,地面被家具遮盖影响热量散出等,建议来话人联系片区供热管家(海之韵一期、二期、三期供热管家员:郭嘉玮17660955072;海之韵四期供热管家:庄润泽15726237962),供热管家会及时上门为来话人处理供热问题。
10、(天一畔城温度不达标怎么办?)
责任单位:公用集团能源公司办理情况:经落实,天一畔城小区共有28栋居民楼、81栋别墅,共2076户居民,2021-2022采暖季共有1430户
居民用热,共收到该小区不热诉求73件次,经供热管家处理后供热效果良好,小区整体供热运行情况平稳。
11、(薛家岛示范西区,31号楼,我家是14楼但是,是管道的末端,每年供暖开始的时候都要排气一个星期左右暖气才能正常。)
责任单位:公用集团能源公司
办理情况:留言人为薛家岛示范西区31号楼住户,2022年11月10日11时17分联系用户,下午查看现场,留言人入户管道位置较同楼层其他三户高,容易产生积气;该楼层为低区采暖系统的最高层,排气管高度不足,造成用户家中积气较多,已协助用户改造了入户管接口位置,同时加高了排气阀位置,改造后效果较好,用户室内积气情况明显减少。
12、(您好,麻烦问一下,首次开通暖气,需要对家里的设备进行什么操作吗,如放水之类的。)
责任单位:公用集团能源公司
办理情况:针对首次开通供热用户,能源公司实行“见面开阀”,供热服务管家会及时联系您进行开阀,并进行排气及室内供热系统排气、调试等工作。
13、(你好,问一下胶南的碧海花苑小区,现在房子空着,想出租,但是还没租出去,一旦租出去以后就要用热。租不出去就不用来了,这样的话我是办停,还是怎么处理?谢谢!)
责任单位:公用集团能源公司
办理情况: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36条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经联系该留言人,已缴纳本采暖季供热费。
14、(你好!我的房子卖了三四年了,但是现房主到现在一直没有变更户主!我每年还会收到供暖缴费提醒!我想问下现房主不变更户主对我有影响吗?谢谢!)
责任单位:公用集团能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