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网深圳小产权房网

小产权房的户口本怎么办(小产权房子户主是谁就是谁的房子吗(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问题:谁是房主?))

 

摘要:近年来,小产权房的出现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在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问题上,谁是房主一直是争论的焦点。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历史背景、法律解释、实践经验、政策倾向,对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问题进行探讨。

一、历史背景

小产权房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兴起的一种住宅类型,其主要特征是建设主体是个人或企业,由于种种原因,产权证不符合法律规定且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一般不具备全国范围的房地产市场交易流通条件。小产权房的出现主要是为了满足居住需求,对于一些购买力不足的人来说,小产权房提供一种廉价的居住方式。

然而,由于小产权房的法律地位不确定,产权归属问题也就成为了一个争议的焦点。那么,谁才是小产权房的真正房主?

二、法律解释

在目前的中国法律框架下,小产权房的法律认定和划分是十分模糊的。1998年出台的《商品房买卖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违法建房、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的建筑物,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转让。其不动产权证书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小产权房的不动产权证书缺乏法律效力,实际的拥有者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房主。

但是,城市改革进程中,一些地方出台了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土地承包管理制度和特许经营制度,目的是为了满足居民居住和扶持民营经济的需要。这就为小产权房的出现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在实践中小产权房主要依靠政策文件的保护,以及主张拥有者对小产权房的实际占有和支配为主要证据主张自己拥有小产权房产权。

三、实践经验

在很多地方,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问题已经得到了实践的解决。比如,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某小区,因为缺少土地使用证,小区住户的房屋只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但是,该小区居民已经连续居住了25年,建造房屋和配套设施的费用都是业主自行投入。因此,该地政部门认定该小区住户具备土地使用权,可以合法享有自己的房产。

在广东省东莞市,市政府在2015年颁布的一份公告中规定,符合受让条件的购房人将由粤西新区管委会按小业主的声音和实际情况予以评估、确定。在评估后,粤西新区将按照一定比例向当事人出具不动产权证。

四、政策倾向

从政策倾向上看,目前中国已经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法规,对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问题做了规定。

2019年,国土空间采用新的土地登记制度,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问题也取得了重大进展。行政机关将通过征收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来保障生存和发展小产权房,买卖双方就互相承认房屋所有权,自然形成货币交易方式下的产权转移。

但是,在一些地区,由于种种原因,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问题仍然存在困难。比如,在北京和上海等城市,由于土地价格昂贵,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问题并没有得到明确的解决。这也使得小产权房的市场交易流通受到限制。

五、总结

综上所述,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问题依旧是争议的焦点。在历史背景、法律解释、实践经验、政策倾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政策倾向是积极向好的,但是在现实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和政策,以解决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问题,保障中国居民合法居住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