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大家都比较关注房子产权年限的问题,原因是花光了家庭积蓄,掏空了6个口袋,背负着二三十年的房贷,只为了买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而普通商品住宅的使用年限法律规定是70年。虽说房产证上标注的也是70年产权,但实际上大家在买房的时候,真正的使用年限肯定低于70年,因为这个产权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那天开始算的,但是现实当中有一些开发商拿土地之后长期不开发,或者分几期花费好几年来开发建设,最后的结果即使房子产权年限直接被压缩。另外,就是大家买房所得到的产权只是房子本身的财产归属权。
今年两会前夕,中国政府网联合27家网络媒体共同发起“我向总理说句话”建言征集活动。其中,有两千多万名网友表示比较关心“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总理也给出了正面的答复,原话是:中国有句古话:有恒产者有恒心。网民们实际上也是群众,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普遍关心可以理解。国务院已经要求有关部门作了回应,就是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当然,也可能有人说,你们只是说,有法律保障吗?我在这里强调,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提出议案。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从这些内容中,虽然可以确定住房产权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但没有在相关的细节或如何操作予以说明。也就是说,如何续期、缴费多少,怎么计算缴费,仍不明确。
再查阅有关城市发布的关于房产产权到期的地方性法规,发现深圳就发布了《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的通知,对于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最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而深圳也确实处理过一批产权到期的房子,主要是这批房子产权年限是50年,房子本身质量没问题,在50年产权的基础上延长到70年。至于最终补交的延长20年的土地使用费也并不高。
不过,最具有代表性的则是上海的一个社区,可以说是最早的一批商品住宅了。在2021年的时候就已经满70年,有关部门经过研究决定,实施“原拆原建”,并坚持“拆一还一”的原则。也就是说将老楼房拆除,在原来的位置再重新建设新楼房。新房建设完成后,老业主原来是多大的住房面积就给你多大的面积的房子。如果说原房子面积比较小,想换大一点的房子可以补差价得到满足。不过,这个过程需要时间,这些住户需要通过租房来过渡这个时期,然后,等到房子建成以后,选好房子办完手续再搬回来就行。总之,上海对第一批满70年产权的房子处置给了一个不错的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