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部分中介机构和个人违规发布保障性住房出售出租信息,以售价低、租金低的噱头蒙骗群众,有的假借代办正规手续向群众收取费用,有的违规转售转租从中牟取非法利益,已有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为避免群众财产损失,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就保障性住房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单位系全县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唯一受理单位,保障性住房的受理、分配均面向社会公开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我单位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手续,各类假借代办手续、内部协调房源等名义收取费用的均属欺诈行为,可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三、金凤花园公租房项目分配模式为面向符合条件的群众出租,且只租不售。目前,具体分配方案正在研究制定,待出台后公布实施。
四、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不得提供保障性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已分配入住保障家庭不得擅自转售、转租保障性住房,违者由执法部门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特此通告。
唐河县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附:公租房相关政策知识
什么是公租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2013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唐河县的公租房房源有哪些?
为落实中央政策,近年来,唐河县相继建设了一大批保障性住房项目,其中,东城花园、创业家园公租房项目已交付使用,金凤花园公租房项目正在建设,预计今年可完成分配。
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具体申报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租房可以自由买卖吗?
公租房出租对象需要经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审批,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转售、转租。擅自转售、转租后将无法办理产权或租住手续,并将面临被执法部门处罚的风险。
我已受骗,该怎么维权?
如果已被不法机构或个人蒙骗,请尽快搜集证据,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