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持续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近期,我县公安机关经过前期缜密侦查,一举打掉周卫平等人犯罪集团,现已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周卫平、谢远辉、许雨荣等人抓捕归案,并依法执行逮捕。现将部分涉案人员信息公布如下:
姓名:周卫平,绰号周扒皮、马憋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年月:1971年8月5日
于都县贡江镇人
1
姓名:谢远辉,绰号“老谢”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年月:1990年2月14日
于都县贡江镇人
2
姓名:许雨荣,绰号“小许”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年月:1999年12月5日
于都县贡江镇人
3
姓名:严树森,绰号“小严”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年月:1994年10月6日
于都县贡江镇人
4
为彻查该犯罪集团所有违法犯罪事实,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该犯罪集团以下违法犯罪线索: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的行为;
2、通过非法放贷实施抢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虚假诉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3、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放高利贷赌债、暴力讨债、软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
4、强占土地从事私房建设、小产权房开发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领域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5、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敦促该犯罪集团其它涉案人员立即主动到于都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帮助他人毁灭、伪造证据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规定,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包庇、纵容,或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请广大人民群众以及受过该犯罪集团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积极对周卫平等人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提供举报线索的公民,一经查实,将按照《于都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视不同情况最高可奖励人民币30000元;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电话:
0797-6233981(于都县扫黑办)
0797-6333648110(于都县公安局扫黑办)
谢警官:18870788456刘警官:15270612969
举报邮箱:ydxshb@126.com
来信举报:江西省于都县贡江镇长征大道西80-4正北方向22米于都县公安局(于都县公安局扫黑办)收,邮编:342300。来信举报请注明联系方式。
来访举报:江西省于都县贡江镇长征大道西80-4正北方向22米于都县公安局(于都县公安局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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