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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庄桥 小产权房(商品住宅仅3宗)

此批次共推出8宗涉宅地(含3宗商品宅地、3宗安置房用地和2宗租赁住房用地),总用地面积27.4万㎡,总建筑面积66.76万㎡,总起价47.98亿元,封顶总价约55.13亿元。

从区域分布上看,8宗地块分布在镇海区(2宗)、海曙区(1宗)、江北区(2宗)、鄞州区(2宗)和奉化区(1宗)五个区域,仅北仑区无地块供应。其中海曙区HS16-02-32a地块起拍楼面价最高,为17395元/㎡,其最高毛坯销售限价同为本批次最高,达到34300元/㎡。

注:

1.本次出让地块均实施装配式建筑,住宅可不采用钢结构体系,不享受预制外墙、叠合外墙墙体等不计容积率的奖励政策;

2.鄞州区YZ09-04-j1地块、鄞州区JD08-G3-1-C地块的住宅单体全部实施钢结构装配式且采用装配化装修。

3.本次出让的2宗涉租赁住房地块,租赁住房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图:地块位置

附:公告原文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甬土告〔2023〕0101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8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注:具体情况以出让文件为准,出让价格和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计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江北区JB12-02-02地块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余地块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竞买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地块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应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3.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块的竞买(含联合竞买)。

4.禁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人”的单位参加竞买。禁止在宁波市范围内被认定为企业原因闲置土地且尚未处置到位的企业及其主要投资人(控股股东)参加竞买。禁止在宁波市范围内因非政府原因仍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及其主要投资人(控股股东)参加竞买。

各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三、购地资金要求

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出让价款)来源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四、挂牌交易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参加挂牌竞买的申请人可在2023年5月17日9:00至2023年5月26日17:00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并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联合竞买程序进行相关操作。

五、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定土地上限价格(溢价率不高于15%),当地块竞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土地竞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具体详见各地块出让文件。

六、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各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和具体报价时间详见下表。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均实施装配式建筑,住宅可不采用钢结构体系,不享受预制外墙、叠合外墙墙体等不计容积率的奖励政策。

2.鄞州区YZ09-04-j1地块、鄞州区JD08-G3-1-C地块的住宅单体全部实施钢结构装配式且采用装配化装修。

3.本次出让的2宗涉租赁住房地块,租赁住房开发、建设、运营、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

本次挂牌出让对竞买资格、购地资金采用“先承诺,后审查”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自动获得竞买资格。

交易结束后,出让人将对竞得(入选)人竞买资格、购地资金等开展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本公告及出让文件规定的,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对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中原竞买保证金等额部分不予返还,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2.两年内禁止该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含联合竞买)。

3.相关违规情况计入竞买人社会信用体系。相关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九、挂牌咨询

本次地块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其它事宜,可向宁波市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和各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进行咨询。

联系方式:

1.甬储出2023-018号:顾老师、傅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88、87237623

2.甬储出2023-019、025号:李老师、褚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96、0574-87388179

3.甬储出2023-021号:包老师、叶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793、88586312

4.甬储出2023-022、023号:向老师、吴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661、86275369

5.甬储出2023-027、028号:车老师、翟老师,咨询电话:0574-89284821、89293926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6日

▌甬储出2023-018号

地块位置:海曙区HS16-02-32a地块

建设用地面积:36986㎡(55.48亩)

规划建筑面积:88766㎡

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起始价:15.44亿元

地块位于海曙区南门街道,东至祖关山路,南至三市路,西至尹家塘河,北至三支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出让面积约36986平方米(地下空间36986平方米一并出让),容积率1.0<r≤2.4,出让起始价154409.16万元,最高限价177409.16万元。

1.本地块实行“限地价、限房价、摇号”方式出让。本地块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高于34300元/平方米,商品住宅毛坯最高销售单价不高于41160元/平方米,车位最高销售价格不高于24万元/个。该地块住宅应实行全装修交付,装修标准应当符合该项目预售许可时相关政策要求。

2.本地块为未来社区地块,未来社区“九大场景”中的幸福学堂、社区礼堂、社区食堂、社区便民服务点、物流驿站等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海曙区政府指定单位。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前与海曙区人民政府签订《海曙区HS16-02-32a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地块开发、建设、监管、违约责任等按照该监管协议执行。

3.本地块开发建设和配套要求按《海曙区HS16-02-32a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落实。其中按规划条件要求建设的社区配套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区综合服务空间、垃圾分类收集房、再生资源回收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室内体育场馆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海曙区南门街道办事处,地下社会停车场库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海曙区政府指定单位。

结建人防工程建成后直接移交给政府确定的国有单位,所有权归该国有单位。按规定无偿移交的公建配套设施,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名下。

4.非海曙区企业法人在竞得后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注册企业法人实施本项目。

地块所处海曙核心区板块现状投资价值较高,规划利好较多,有较大的增值空间,临近规划地铁(在建)8号线一期,未来交通更加便利,周边规划有商场,商业配套会有所提升。交通便利,邻近地铁2号线、4号线,多条公交线路环绕,且距离云霞路地铁站仅0.8km,周边生活氛围浓厚,教育、商业、医疗配套完善,地块3km范围内聚集了市重点小学镇明中心小学(实验校区)、省重点中学宁波市第二中学松苑校区、三甲医院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南部院区、购物中心龙湖宁波海曙天街等生活配套,周边有八角亭、宁波城市旅游之窗等100个公园景点。

▌甬储出2023-019号

地块位置:江北区JB14-01-34、37地块

建设用地面积:58535㎡(87.80亩)

规划建筑面积:161845㎡

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起始价:4.3亿元

地块位于江北区洪塘街道,东至洪大路,南至洪兴路,西至洪盛路,北至洪发路,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出让面积58535平方米(地下空间63650平方米一并出让),容积率JB14-01-34:1.0<R≤2.75、JB14-01-37:1.0<R≤2.8,出让起始价43099.36万元,最高限价49499.36万元。

1.本地块实行“限地价、摇号”方式,挂牌出让。2.项目开发建成后,由政府指定单位按住宅10631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前与江北区人民政府签订《江北区JB14-01-34、37地块项目开发建设监管和回购协议》,本地块开发、建设、回购、违约责任等按照该协议执行。

3.本地块带规划设计方案出让,开发建设和配套要求按《江北区JB14-01-34、37地块规划条件》和规划设计方案落实。结建人防工程建成后直接移交给政府确定的国有单位,所有权归该国有单位。

4.非宁波市江北区企业法人在竞得后必须在宁波市江北区注册企业法人实施本项目。

地块所处洪塘板块处于发展阶段,临近规划地铁(在建)8号线一期,未来交通更加便利,周边规划有中学。周边生活氛围浓厚,教育、商业、医疗配套完善,地块3km范围内聚集了市重点小学洪塘实验学校、宁波市洪塘中学、二级医院宁波老年康复医院、购物中心银亿海德商业中心等生活配套,周边有明州文化创意广场、龙华寺等34个公园景点。

▌甬储出2023-021号

地块位置:奉化区FH33-02-05地块

建设用地面积:12636㎡(18.95亩)

规划建筑面积:25272㎡

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起始价:0.3亿元

地块位于奉化区西坞街道,东、南、西至用地范围线,北至东江绿化带,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出让面积12636平方米,容积率1.0<r≤2.0,出让起始价3032.64万元,最高限价3482.64万元。

1.本地块实行“限地价、摇号”方式出让。

2.项目开发建成后,住宅用房、商铺和非人防车位须全部定向销售给政府指定对象,住宅销售均价为7800元/平方米,商铺销售均价为7800元/平方米,非人防车位销售价格为5万元/个。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与宁波市奉化区签订《奉化区FH33-02-05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本地块开发、建设、销售、违约责任等按该协议执行。

3.本地块带规划设计方案出让,开发建设和配套要求按《奉化区FH33-02-05地块规划条件》和规划设计方案落实。

其中,按要求配建的室内体育场馆、婴幼儿照护设施等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奉化区西坞街道办事处。结建人防工程建成后直接移交给政府确定的国有单位,所有权归该国有单位。按规定无偿移交的公建配套设施,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名下。

4.非宁波市奉化区企业法人在竞得后必须在宁波市奉化区注册企业法人实施本项目。

周边规划有医院,医疗配套会有所提升,近两年周边无住宅用地供应,目前周边无在售、待售新房项目,出现供应缺口,周边有崇德庵、尚桥头村四房祠堂等13个公园景点。

▌甬储出2023-022号

地块位置:镇海区ZH06-03-45-01地块

建设用地面积:42179㎡(63.27亩)

规划建筑面积:105448㎡

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起始价:2.52亿元

地块位于镇海区庄市街道,兴海路东侧,聚兴路南侧,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出让面积42179平方米(地下空间42179平方米一并出让),容积率1.0<R≤2.5,出让起始价25191.41万元,最高限价28891.41万元。

1.本地块实施“限地价、摇号”方式出让,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入线下摇号程序。

2.本地块项目开发建成后,住宅、商服不得对外销售,须全部定向销售给政府指定对象,按住宅8500元/平方米、商服8500元/平方米的价格结算。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前与镇海区人民政府签订《镇海区ZH06-03-45-01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和销售协议》,本地块开发、建设、销售、违约责任等按照该协议执行。

3.本地块开发建设和配套要求按《镇海区ZH06-03-45-01地块规划条件》落实,其中,按要求配建的社区配套用房、室内体育场馆、婴幼儿照护设施等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结建人防工程建成后直接移交给政府确定的国有单位,所有权归该国有单位。按规定无偿移交的公建配套设施,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名下。

4.非宁波市镇海区注册企业法人竞得后须在宁波市镇海区注册企业法人。

地块所处镇海新城板块处于发展阶段,现状投资价值较高,规划利好较多,有较大的增值空间,临近规划地铁(在建)3号线二期、(在建)10号线/宁慈线;(在建)3号线二期,未来交通更加便利,近两年周边无住宅用地供应,目前周边无在售、待售新房项目,出现供应缺口。交通便利,邻近地铁5号线,多条公交线路环绕,且距离兴庄路地铁站仅0.8km,周边生活氛围浓厚,教育、商业、医疗配套完善,地块3km范围内聚集了市重点小学江北区第二实验小学、省重点中学宁波市镇海区龙赛中学、三甲医院宁波市康宁医院、购物中心明海商业广场等生活配套,周边有舒心苑(党建)文化广场、庄熙英宅等37个公园景点。

▌甬储出2023-023号

地块位置:镇海区XCL03-01-02地块

建设用地面积:75795㎡(113.69亩)

规划建筑面积:181908㎡

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起始价:16.37亿元

地块位于镇海区庄市街道,明海路西侧,永茂东路北侧,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出让面积75795平方米(地下空间75795平方米一并出让),容积率1.0<R≤2.4,出让起始价163717.20万元,最高限价188217.20万元。

1.本地块实施“限地价、限房价、摇号”方式出让,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入线下摇号程序。

2.本地块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高于22600元/平方米,商品住宅毛坯最高销售单价不高于27120元/平方米,车位最高销售价格不高于15万元/个。本地块住宅应实行全装修交付,装修标准应当符合该项目预售许可时相关政策要求。

3.本地块须配建15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751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5054平方米,装修标准按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元/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镇海区教育局或其指定单位。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镇海区教育局签订《镇海区XCL03-01-02地块配套幼儿园建设监管协议》,幼儿园的建设、装修、验收和移交等按该协议执行。

4.本地块开发建设和配套要求按《镇海区XCL03-01-02地块规划条件》落实,其中,按要求配建的社区配套用房、室内体育场馆、婴幼儿照护设施、社区服务中心等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结建人防工程建成后直接移交给政府确定的国有单位,所有权归该国有单位。按规定无偿移交的公建配套设施,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名下。

5.非宁波市镇海区注册企业法人竞得后须在宁波市镇海区注册企业法人。

地块所处镇海新城板块处于发展阶段,现状投资价值较高,规划利好较多,有较大的增值空间,近两年周边无住宅用地供应,目前周边无在售、待售新房项目,出现供应缺口。周边生活氛围浓厚,教育、商业、医疗配套完善,地块3km范围内聚集了区重点小学镇海区实验小学、省重点中学宁波市镇海区龙赛中学、三甲医院宁波市康宁医院、购物中心宁波1902万科广场等生活配套,周边有光明村万亩梨花园、董杏生故居门楼等36个公园景点。

▌甬储出2023-025号

地块位置:江北区JB12-02-02地块

建设用地面积:29982㎡(44.97亩)

规划建筑面积:68959㎡

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起始价:8.05亿元

地块位于江北区庄桥街道,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康桥南路,北至公园路,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出让面积约29982平方米(地下空间29982平方米一并出让),容积率1.0<R≤2.3,出让起始价80536.75万元,最高限价92536.75万元。

1.本地块实行“限地价、限房价、摇号”方式,挂牌出让。2.本地块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高于27900元/平方米,商品住宅毛坯最高销售单价不高于33480元/平方米,车位最高销售价格不高于19万元/个。本地块住宅应实行全装修交付,装修标准应当符合本项目预售许可时相关政策要求。

3.本地块为未来社区地块,竞得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前与江北区人民政府签订《江北区JB12-02-02地块开发建设监管协议》,本地块开发、建设、违约责任等按照该协议执行。

4.本地块开发建设和配套要求按《江北区JB12-02-02地块规划条件》落实。其中,按要求配建的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装修标准按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元/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庄桥街道办事处。结建人防工程建成后直接移交给政府确定的国有单位,所有权归该国有单位。按规定无偿移交的公建配套设施,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名下。

5.非宁波市江北区企业法人在竞得后必须在宁波市江北区注册企业法人实施本项目。

地块所处姚江北板块处于发展阶段,现状投资价值较高,规划利好较多,有较大的增值空间,临近规划地铁(在建)7号线,未来交通更加便利,周边规划有中学,近两年周边无住宅用地供应,目前周边无在售、待售新房项目,出现供应缺口。交通便利,邻近地铁4号线,多条公交线路环绕,且距离庄桥火车站地铁站仅1.1km,周边生活氛围浓厚,教育、商业、医疗配套完善,地块3km范围内聚集了市重点小学惠贞书院小学部、市重点中学江北外国语学校、二级医院宁波老年康复医院、购物中心江北宝龙广场等生活配套,周边有延生禅寺、大雄宝殿等47个公园景点。

▌甬储出2023-027号

地块位置:鄞州区YZ09-04-j1地块

建设用地面积:14206㎡(21.31亩)

规划建筑面积:28412㎡

用地性质:综合用地(含住宅)

起始价:0.666亿元

地块位于鄞州区陈婆渡东地段,东至用地红线,南至园池路,西至它山堰路,北至中惠路。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保障性租赁住房)、零售商业、餐饮用地,出让面积约14206平方米(地下空间14206平方米一并出让),容积率为1.20<R≤2.00,出让起始价为6659.78万元,最高限价7649.78万元。

1.本地块实行“限地价、摇号”方式,挂牌出让。2.本地块住宅单体全部实施钢结构装配式且采用装配化装修。

3.本地块住宅部分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住宅部分及其配套(含生活服务点等租赁住房配套商业用房)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让、分割抵押(按规定须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除外),其开发、建设、管理和运营须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4.本地块开发建设和配套要求按《鄞州区YZ09-04-j1地块规划条件》落实。其中,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社区管理用房、体育活动设施、婴幼儿照护设施、文化活动室等建成后无偿移交鄞州区人民政府首南街道办事处;配建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鄞州区政府指定单位;

结建人防工程建成后直接移交给政府确定的国有单位,所有权归该国有单位。按规定无偿移交的公建配套设施,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名下。

5.非宁波市鄞州区企业法人在竞得后必须在宁波市鄞州区注册企业法人实施本项目。

地块所处鄞州中心区板块现状投资价值较高,规划利好较多,有较大的增值空间,交通便利,邻近地铁3号线,多条公交线路环绕,且距离高塘桥地铁站仅0.5km,周边生活氛围浓厚,教育、商业、医疗配套完善,地块3km范围内聚集了市重点小学鄞州区实验小学(北校区)、省重点中学姜山中学、三甲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实习医院、购物中心环球银泰城等生活配套,周边有宁波市鄞州区青年公园创业实验园、首南公园等30个公园景点。

▌甬储出2023-028号

地块位置:鄞州区JD08-G3-1-C地块

建设用地面积:3896㎡(5.84亩)

规划建筑面积:7013㎡

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起始价:0.32亿元

地块位于鄞州区江南公路地段,东至用地红线,南至用地红线,西至后西河,北至明珠路。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用地,出让面积约3896平方米(地下空间3896平方米一并出让),容积率1.20<R≤1.80,出让起始价3199.95万元,最高限价3659.95万元;

1.本地块实行“限地价、摇号”方式,挂牌出让。2.本地块住宅单体全部实施钢结构装配式且采用装配化装修。

3.本地块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让、分割抵押(按规定须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除外),其开发、建设、管理和运营须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4.本地块开发建设和配套要求按《鄞州区JD08-G3-1-C地块规划条件》落实。其中,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社区管理用房、体育活动设施、婴幼儿照护设施、文化活动室等建成后无偿移交鄞州区人民政府福明街道办事处;配建的地下公共停车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鄞州区政府指定单位;结建人防工程建成后直接移交给政府确定的国有单位,所有权归该国有单位。按规定无偿移交的公建配套设施,其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