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冉先生通过当地一家房屋中介,花费10万元在苍溪县城购买了一套面积115平方米的小产权房。一个月后,当他进场装修时,却遭到了楼下业主的阻止。“楼下的业主说该套房子的土地存在纠纷。”冉先生说,装修新房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可得知房屋存在争议时,心情瞬间跌落至谷底。
既然房屋不能正常装修,冉先生便准备讨要回购房款。因为当初是由房屋中介介绍,并收取了3000元的中介费,冉先生便找到了房屋中介。然而,中介明确表示不知道售卖的房屋有土地纠纷,让他直接找房主。
冉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多次找到了房主索要房款,对方跟自己签了一份房屋退款协议:“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退还买方购买盘龙山庄的购房款,2022年春节前退还部分款,2022年正月二十四日前付清余款,退款包含房款100000元和中介费3000元,总计103000元。”
原以为签了退款协议就能如愿以偿讨回购房款,然而对方现在却电话关机,发送信息也不回,这让冉先生一筹莫展。
2月6日,对方给冉先生发了一条短信,内容大意为春节后处理,正月二十四之前了清。根据冉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拨打了向姓负责人的电话,可是无人接听。
律师支招:
双方均应遵守协议约定
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该起案例中,作为一家专业从事房屋买卖的中介机构,在明知小产权房不能上市交易的情况下,仍然推荐售卖给冉先生,房屋中介机构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届时卖方没有按时退还房款,冉先生该如何维权?
对此,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智介绍,小产权虽便宜,但风险太大。作为专业的房屋中介,理应给购房户介绍产权明晰、没有权利瑕疵的房子,方才尽到房屋中介的作用,也才符合职业规范和道德。现在卖方与买方已经达成了退款协议,双方均应遵守协议约定;如今卖方拒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且不接听电话的情况下,买方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通过诉讼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