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对此,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蒲良翠律师介绍,人们通常所说的“证”是指不动产权证,也就是“大产权房本”,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另有一种房子属于小产权房,多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为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被称为“小产权房”。在实务操作中,买卖无“证”房屋确实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但也不一定会导致合同无效。
蒲良翠律师进一步介绍,购买具有不动产权证的大产权房相对来说是比较安全的,可以按程序签合同、过户,购买人最终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如果购买的是暂时没有产权证的大产权房,仍然会有很大风险,如房屋可能因为拆迁或安置等暂时不满足办证条件,待办证条件成熟后房屋市场价上涨,于是有些出卖人不愿按照约定为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这就会给购房人带来很大损失。
对于小产权房而言,一般是不能在国家房管部门进行买卖合同备案的,购买此类房子可能会因产权问题产生纠纷,最好了解清楚属地房屋转让政策后再考虑是否购买。
蒲良翠律师还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一定会导致房屋买卖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买卖双方违约,还是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