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对房产征收的补偿标准有分歧,徐州丰县的包志安将征收方告上了法庭并且赢得了官司,然而,正当包志安打算和征收方进一步商谈合理补偿时,自家的房屋居然在凌晨两点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人给偷偷拆了。
一夜之间家被偷拆全部财物不翼而飞
镜头前的这片废墟,就是包志安曾经的家。从2018年11月3号被人偷拆至今,已经过去了将近两年时间,说起事发当天的事,老包至今仍心有余悸。他告诉记者,2018年11月3号凌晨两点多,已经进入梦乡的包志安突然接到邻居一个电话,自己家的房子被拆了。
丰县居民包志安:“哎呀,他说你们(家)的房子,叫他们强拆了,我家属(当时)就瘫在那不会动了。”
包志安介绍,当时他和妻子俩刚从徐州丰县赶到南京,准备帮儿子带孩子,没想到丰县的家居然被人偷偷给拆了,突如其来的消息如五雷轰顶,令老包夫妻俩当即瘫软在地。
丰县居民包志安:“我早上马上就买车票,赶到家大概是(中午)一点多两点(的样子),我一看(家里)那东西都叫拾破烂的,捡东西的都捡完了,啥都没有了,金银首饰、手表、烟酒,这就不用说了,还有现金这都没有了。”
曾经好端端的家,一夜之间突然变成了一堆残垣瓦砾,站在废墟前的包志安和老伴无法接受眼前这个现实。包志安说自己初步估算了一下,这次的损失大概在二三十万左右,然而,从房屋被偷拆,一直没有任何人有任何说法。
房屋征收补偿有分歧赢了官司失了房子
那么,凌晨两点偷偷拆掉包志安房屋的究竟是些什么人?包志安觉得,这事和他之前打的一场官司有关。2014年,丰县中阳文化街区二期工程启动房屋征收工作。房屋征收开始前,丰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在2014年5月1号还专门下发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并据此向房屋所有人明确了征收实施时间,以及具体征收的补偿依据。包志安在丰县大庆路14号的房屋正好在征收范围内。
丰县居民包志安:“我家的房子呢是两层小楼,三间门面房楼上楼下,还有东西配房,我当时有旅馆叫常来顺旅馆,是在二楼,一楼呢有常来顺烟酒店。”包志安介绍,自己的门面房在被拆前,一直都在正常营业,并且具有正规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的产权手续。但在征收前的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却没有按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丰县居民包志安:“它(征收办)没按营业房给我评估,一楼给我按的是住改非,住改非就是比营业房(补偿)稍微的还低,我二楼它(征收办)就按我的住房,给我评估的,当时我们不同意,我们只评估了大概是九十多万。”
因为对由于对评估人员的评估结果不满意,双方为此产生了分歧。2015年7月9号,包志安将丰县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2016年1月6号,徐州是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行政官司最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撤销被告丰县人民政府作出的《丰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行政行为,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原告重新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虽然打赢了官司,但令包志安没想到的是,相关部门却并未按照法院的判决,重新给自己做出一个合理的评估补偿结果,搬迁一事也就此被搁置了下来。从2016年打官司到2018年,他和妻子一直居住在大庆路14号,直到他去南京给儿子带孩子,自己房屋就偷偷被拆了。
赢了官司却失了房子,这让包志安感到很气愤。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包志安认为,征收方在没有谈好补偿的情况下,偷偷拆了自己的房屋,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2019年3月12号,老包再次将丰县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
丰县居民包志安:“在法庭上,丰县人民政府又去个人,他讲不是我们拆的,中院讲不是你拆的在你县里面,是谁拆的你得找出来,你找不出来那还是你拆的。法官是这样讲的,这个时候丰县人民政府就出具了一个证据,就是提供了丰县中阳里街道办事处,是它拆的。”
中阳里街道承认偷拆事隔近两年仍无说法
从包志安出示的材料中记者发现:丰县中阳里街道办事处副书记李敏杰在接受法院调查时,对于此事也予以了签字确认。既然找到了偷拆单位,老包的事应该很快解决才是。但令人奇怪的是,从找到责任单位至今,参与偷拆的当事人到底怎么处理,被拆迁的房屋损失又该由谁来赔偿?各方至今始却始终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丰县公安局中阳里派出所认为包志安房屋被投拆一事已经进入法院程序,公安机关要等法院判决以后才有介入。而当初曾经签字确认偷拆一事的徐州丰县中阳里街道办事处副书记李敏杰称对此不清楚不负责,建议找街道副书记朱应福。徐州丰县中阳里街道办事处副书记朱应福介绍,既然已经进入法院程序,法院判多少是多少。政府会尊重法院判决。
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法官张萍介绍,因为前期疫情影响了一段时间,没能及时开庭,目前法院已经委托评估机构对被偷拆的房屋价值和停业损失进行评估,等到评估结果出来后开庭。法院会尽快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