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潘先生在开吧杭帮侠板块求助:自己的新房子买在未来科技城的华夏四季小区,买房时一起买了地下停车位。结果,开发商交付的停车位却和合同里的不一样,到手的这个车位小到根本停不下自己的车子!
停车位图片由潘先生提供
潘先生说:“交付时才发现,车子根本停不进去!甚至这个车位连长方形都不算,四个角有锐角有钝角!分明是个不规则图形!现在的车位哪有这个样子的!”
气愤之余,潘先生准备找开发商讨个说法,却只在售楼现场找到一个楼盘销售员,销售员用一句“有问题你就去打官司”把潘先生怼了回去!
带着一肚子的怒气,潘先生咨询了余杭区交警部门,他实在捉摸不透,这么一个奇形怪状的车位是怎么设计出来的。而结果令他大吃一惊:这个车位根本不符合最初在交警部门的备案,甚至都没有通过正式审批,开发商为了方便出手,私自更改了图纸。
潘先生说,“因为不符合规定,所以开发商被要求按照交警的设计整改!结果我的车子就更停不下了!交警很明确的告知我,最初设计时,这就是一个微型车位,按照0.7的配比设计,它的长度只有5米3,正常的车位应该有6米。专门是用来停放像smart或者两厢车等小车的。但是开发商并没有告知我这一点!就当作一个正常车位卖给我!”
紧接着,潘先生分别查阅了国家停车位设置标准和浙江省停车位设置标准。根据潘先生车子的尺寸(5.02米*1.805米),按照国标,停车位应该达到5*2.2米;省标应该达到6*2.5米。而潘先生的车位是5.3*2.4米。正好介于国标省标之间。
也就是说,潘先生买的车位符合国标而不符合浙江省标。
当国标和省标冲突时,应该采纳哪一项呢?杭帮侠律师王旭阳说:一般适用浙江标准。国家的标准是最宽松的限制,地方落实政策时应该因地制宜。
记者联系了开发商——浙江康誉置业有限公司。得到的回答让人意外:“已经与交警部门和工商部门现场协调过了,没有什么好跟您沟通的了。”随后,电话被挂断。
听到这样的答复,潘先生却并不奇怪。因为他自己联系开发商时,他们的态度更加傲慢。无奈之下,他正在搜集证据准备诉诸法律。
今天的领先早高峰节目播出了潘先生的遭遇,吧友们各抒己见。
对此案件,杭帮侠律师张嘉佳提醒:
车位首先应该具备停车的功能。微型车位会限制一般车辆停进去,开发商在销售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这是微型车位,没有明确告知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签订合同时只是说这个车位可以停车就卖给消费者,起诉时可以尝试以消费欺诈的角度,要求退一赔三。
(来源:杭州交通91.8记者真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