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第一小学2017年秋季新生入学招生公告
各有关小区业主:
根据市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17年秋季招生摸底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年级及人数
一年级设6个班,招收270人(不接收转学插班学生)。
二、招生范围及条件
凡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学龄儿童,可前来我校申请就读。
1.家庭固定住所在高新大道以北,滨河路以南,和谐路(高新4路)以东,钛谷路(高新8路)以西。在学位允许条件下,向高新大道南延伸,就近接收部分新建小区适龄儿童入学;
2.在上述区域内户籍与现住址一致,且已入住的业主子女;
3.2017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区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及方式
1.预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预报名方式:摸底时,请家长带领子女,并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见附件),前来学校现场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入学通知书。
3.报名注册:2017年9月1日。
四、招生办法
招生严格按照高新区学区划定范围招生,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采取按学区入学的办法进行。
五、有关说明
因我校学位有限,请家长严格按照我校入学范围及条件申请入学。凡报名申请中有虚假材料者,取消报名资格。
联系电话:3902243联系人:赵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bjgxyx.com
学校网站实名:宝鸡高新第一小学
特此公告。
2017年7月15日
附
申请报名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户主页、学生本人所在页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前教育证明原件;
5.儿童预防接种证及入住证明。
宝鸡高新第二小学2017秋季招生公告
各有关小区业主、相关村村民:
根据市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年级及人数
一年级设置6个班,学位300个。不接收转学插班学生。
二、招生范围及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龄儿童,可前来我校申请就读:
1.户籍在高新公安分局马营、开发区派出所辖区;
2.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3.家庭固定住所在滨河路以南,西宝南线以北,创新路(高新1路)以东、和谐路(高新4路)以西;马营镇郭家崖村及明星村、东星村村民子女(左岸新城及明星村、东星村适龄儿童也可根据居住条件选上高新三小)。
4.在学位允许条件下,向高新1路以西延伸,就近接收部分新建小区符合条件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同时家长与学校签订学区借读协议,待辖区高新小学建成开办,自觉转入高新小学对应年级就读。
5.在上述区域内户籍与现住址一致,房子是孩子本人或父母产权,且已入住的业主子女。
三、摸底登记及资审报名程序
1.各小区业主按学校安排于7月15日至7月24日之间在小区物业办及时摸底登记,开具入住证明。小区物业登记时,查验相关材料,严格履行条件符合者上册登记义务。逾期未登记者,责任自负。7月25日各小区物业办向学校上报摸底登记表。
2.资审预报名时间:8月20日—8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地点:高新二小校内。资格审查时家长带领子女,凭小区物业办开具的入住证明及本人户口本、房产证入校,按照要求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动接受查验,登记注册。
3.学校对业主是否达到入住条件进行调查并接受社会监督,对符合入学条件者发放入学通知书。
4.报名注册:2017年9月1日。
四、重点说明
1.严格执行上级招生政策,坚持“户籍为主、住房为辅、就业经营为补充”登记入学原则;请户籍与现住址不一致的业主抓紧时间办理户籍手续;请房产产权非孩子本人、孩子父母的抓紧办理过户手续。
2.因我校学位有限,请家长严格按照我校入学范围及条件申请注册入学;户籍及房产证信息学校将会同当地派出所、房管局进行核查,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
0917-35521020917-3536655
学校网址:http://www.bjgxex.com
微信平台:bjgxdexx
宝鸡高新第二小学
2017年7月15日
附件:
一、申请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户主页、学生本人所在页复印件;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购房全额发票、房屋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业主近半年来燃气天然气、物业费、水电费缴费票据;
3.学前教育证明原件;
4.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
5.孩子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二、资审报名时间安排表
8月20日上午宏运佳园(宝石明德沁园)
在水一方水木清华
8月20日下午城市枫景万润城市花园
山水文苑(地税小区)九号院
高新佳园一期、二期
8月21日上午丽水景园水韵江南田丰国际
警苑小区盛景华都鑫泰园
8月21日下午东星村明星村
郭家崖村左岸新城
三、招生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为了帮助广大家长全面了解招生方面的政策规定和事项安排,现将《高新区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问答》附转如下:
1.我在高新城区买了房,孩子就能在城区学校上学吗?
答:不一定。根据《义务教育法》、《宝鸡市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遵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进行,学区所在地户籍为孩子入学的首要条件,国家按照人口户籍来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如果在城里买了房,孩子想在城里上学,就应该及时把户口迁过来,使户籍与住址一致,孩子在城区上学得以保障。否则,只能视为入学条件尚不完善的对象,参与往后批次的招生,遇到城区学校学位满员的情况,还有可能安排到本学区以外的城乡结合部学校。
2.听说在城区学校上学,除了看户口、房本,还要查看缴纳物业费或购买水电气的票据等资料,有这必要吗?
答:有,这是对已入住家庭学龄儿童的负责。查看户口、房本,是招生工作的基本要求。查看物业费票据等资料,是为了确认孩子家庭是否已经入住,安全监护责任是否得到落实,以保障已经入住且户籍与住址一致适龄儿童的权益,是对招生工作认真负责的体现,希望广大住户给予理解支持。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有什么要求?
答:按照相关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持“三证”(居住证、务工证明、户口本)到区文教局指定的招生点登记初审,区局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4.我在主城区买了房子,但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户口也迁不过来,我们孩子的上学怎么办?
答:上学是有保障的,但不一定能上主城区的学校。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为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实施。根据高新区实际,城区学校招生时,依据相关条件,分批次进行,首先安排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有房无辖区户口等适龄儿童。如果户口、房产证不能及时办妥,孩子有可能安排到城乡结合部学校。
5.我们是农村人,在城区买了房子,有房产证,孩子想在城区学校上学,户口不迁过来行吗?
答:不行。按照《义务教育法》及相关规定,教育资源配置依据主要看户籍,你们应该及时把户口迁过来,使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以保证孩子在学区内学校入学。否则,学区内学校学位满员后,有可能被统筹安排到城乡结合部学校。
6.我们住在左岸新城,今年孩子就要上一年级了,听说附近新建的高新三小不错,还有通定制公交,我们孩子能上三小吗?
答:可以,左岸新城属于高新三小的学区范围。高新三小是新建的一所高标准现代化小学,设施先进,环境优美,师资优良,还有定制公交,上下学更加便利。
7.我们在高新主城区有住房,孩子在外地上学,下一学期能否转入学区学校插班上学?
答:由于主城区高新一小、高新二小、高新中学学区范围大,起始年级已经满员招生,班额大,无法接收插班生。如确需转回高新区上学,由文教局统筹安排到城区附近的其他公办学校插班就读。
8、高新一路以西新建小区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是否能上高新第二小学?
答:根据市、区学校学区划分意见,高新二小优先保障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新招一年级学生就读。安排完学区内新招学生之后,如果学位允许,按照就近原则,适当安排高新一路以西新建小区适龄一年级儿童。原则不接收插班生。
宝鸡高新第四小学2017年秋季招生公告
一、招生年级及人数
一年级4个班180人。
(一)户籍在高新公安分局八鱼派出所辖区内;
(二)出生日期在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
(三)固定住址范围:
1.家庭固定住所在科技路(高新十一路)以东,育才路(高新十四路)以西,渭滨大道以北;
2.家庭固定住址在八鱼镇姬家殿小学、孙家滩小学学区范围内;
3.香树湾小区。
三、招生时间及方式
1.摸底预报名时间:2017年8月20—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有关说明
1.因我校学位有限,请家长严格按照我校招生范围及条件申请入学。凡报名申请中有虚假材料者,取消报名资格。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要持“三证”(居住证、务工证明、户口本)来校初审登记,经高新区文教局统一审核后,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安排就读。
联系电话:67535556753615
联系人:李老师齐老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