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确“小产权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广州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点包括,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一律不予确权登记等。????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也在自己官网引用媒体报道,再定明确这一事实。
其实对于小产权房,这些年来国家的政策是越来越明确和严格,早年那些各自为政在工业和村集体土地上开发销售的小产权房不少已经在强制拆除中。广州番禺大石we公馆就是典型的一例,
但对于小产权房,很多人还是不熟悉与了解,总还以为小产权房就是早年那些城中村里建的村民楼。其实他们并不清楚,这些年很多小产权房早已经不是旧时村民自己建设销售的模式,很多都已经通过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途径进行包装、开发和销售了。
正如广州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的公告里所写: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
这类商品住房在佛山也并不少见,而且大多数都打着公寓的包装吸引购房者。比较有影响力的案例象丽日广场。
丽日广场就是广东丽日集团租用村集体用地进行商业开发的一个项目,很多购房者没有细致查看各项资料就盲目听信中介、销售的言辞,购房后才发现原来是没有产权的小产权房。虽然最终通过政府出面,购房者可以退房退款,但有知友在楼叔的文章下回复说自己就是丽日广场的前业主,资金被开发商免费占用了那么多的时间。
只是这还不是更惨的,更惨的是象禅城加德公馆,现在改名叫星光城的购房者,他们被这样的广告所诱骗:
总价30万买禅城两房
离祖庙商圈仅需5分钟
未来佛山地铁的4/5号线交汇站
紧邻佛山大学
层高5.3米带装修
月租5000元投资回本快
现在要收楼了,等待他们的还是一片荒芜,现在只能是找相关部门维权。
而这个项目一样是租用村集体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的小产权房。
这种包装成公寓的小产权房在佛山还有大把,所以在知乎上有知友和楼叔说看中了一套千灯湖二三十万的公寓,很诱人。楼叔就知道那一定是这样没产权的“公寓”,一样的配方熟悉的味道,变化的只是名称和位置。细问下果然就是,只有21年的使用权。
其实防范这种小产权房很简单,就是购房时不要只听销售和中介的言语保证,而是要自己认真查核开发商的各种证件(《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还要认真查看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性质。如果拿不出相关证件,那自己可以上网查询,现在佛山的政务公开做得还是不错的。就象丽日广场,没有闹上媒体前,楼叔就明确知道是租用村地开发,是没有产权的。有时你追问销售人员,他们也会实情相告,只不过会忽悠你说,使用权也是一样可以转让、保证的,到期可以自动续期之类的。
此外,这类项目签订的合同也基本上是使用权合同,这点也可以在后续的签约环节中发现。
例如绿岛广场这个物业使用权出让合同,虽然文字上有迷惑性,但实际上已经明确告诉你,是没有产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