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市教委相关文件的要求,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网友关心的孩子读小学的问题,可以参照以下方式办理(二选一):
1.有当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需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②房屋产权有效证件;③预防接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教管中心登记,由当地教管中心统筹安排就学。
2.无当地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入学。需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②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住(租)房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③预防接种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教管中心登记,由当地教管中心统筹安排就学。
合阳城、南津街、钓鱼城三个街道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或有接收能力的学校就学,其余镇街由当地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至当地有接收能力的学校就学。
网友若仍有疑问,请电话(023-42823163,023-42831053)咨询区教委基教科。
感谢您对合川教育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