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永兴等五镇14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301-511502-04-01-720746】FGQB-00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建翠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建翠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1-511502-04-01-720746】FGQB-000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军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白花镇、永兴镇、思坡镇、双谊镇;
2.2项目规模: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永兴等五镇14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鱼坝村、白安社区、蔡家社区、光荣社区、集中村、刘家村、一曼村、永远村、双桥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
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白马村、白洋村、大佛村、东林村、何家村、金场村、六乡村、马乾村、民利社区、三星村、兴龙社区、杨庙村、太平村、王家村、金凤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
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坝上村、风形村、建军村、四合村、通关村、王四通村、卫星村、新天村、火地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
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飞蛾村、高寺村、王庙村、永兴村、玉峰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
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华清社区、狮子村、四方社区、中元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
宜宾市翠屏区永兴镇八庙村、菱角村、土堰村、文昌社区、颜家社区、玉皇村、张家村、竹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
宜宾市翠屏区双谊镇红场村、罗嘴村、双凤村、老店村、文光村、三合村、新政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
宜宾市翠屏区双谊镇银定村、同盟村、真武村、罗林村、文明村、双华村、五星村、新华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
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金城社区、常庆社区、邓银村、月寺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
宜宾市翠屏区思坡镇天台社区、会诗社区、心宁社区、望江村、小龙村、临江社区、中河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白塔社区、燕山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民东社区、义和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明威社区、沉香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新马村、新中村、新店村、邱场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
包括但不限于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白花镇、永兴镇、思坡镇、双谊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控制规模约5201.6亩,其中金秋湖镇为1490.002亩、白花镇为1112.673亩、永兴镇为1114.115亩、思坡镇为743.75亩、双谊镇为741.06亩;
2.3项目总投资:约80370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其中:勘察:25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勘察、设计同步进行);
2.5招标范围及内容:勘察:主要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物探、管探、初勘、详勘(含施工期间勘察、边坡外沿勘察等)、方格网测绘成果及技术服务等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地方相关现行规定要求完成红线内的勘察方案设计、基坑支护、边坡、地基处理等岩土工程设计、现场钻孔定点、地质钻孔、取样及试验、资料收集整理、提供勘察报告(初勘报告及详勘报告)、现场配合开工、验槽、竣工验收等配合工作。建新点及周边水文水系的调查工作,提交的岩土勘察报告应满足各设计阶段、施工的需要,为后期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提供设计计算参数和可靠的依据。
设计:(1)设计内容: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设内容的方案、初步设计及对应的设计概算。(2)深度要求:包括但是不限于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深度要求,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并满足设计要求及专家评审、后期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配合后期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等相关要求;
2.6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1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为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为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1700:00:00至2023-03-2323:59:00(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