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采用期房预售制,购房人从开发商手里买房。虽然取消预售的呼声越来越高,但目前依然是预售制。存量房是购房人从业主|卖家手上买。
过去一套合规的房子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两证齐全。现在是不动产权证,“房地一体”。
房产证要不要换成不动产权呢?
不用,凭房产证和土地证同样可以交易,只是停办了房产证,没有作废。
70年是土地使用年限,房子是所有权。
在我们国家,土地归国家和集体,关于使用权的年限都是土地使用年限。40年商业、土地承包40年等等涉及到的使用年限都是土地。《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我们所建造的房屋是所有权,可以按照规定处置,买卖,出租,包括百年之后子孙后代可以继承。房屋是终身,没有年限限制。
70年土地使用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
从规划审批之后就开始计算。简单来说,开发商买地,手续齐全之后,土地年限就开始计算,等他们建房,卖房,交房,到我们手上已经过了三、四年。所以,我们到手的证都不到70年。不动产权证上有一栏使用期限,从xx年起至xx年止,就是土地使用年限。
存量房的种类繁多,除了常见的开发商建造的房子?之外,还有小产权房、回迁房、房改房等。我们来了解一下交易量比较大的几种房子。
一、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作为买家遇到这种房子要不要买呢?答案:不买。
对于实在买不起商品房,非得要买的朋友。我们只能提醒会遇到的风险。
风险提示一:不能过户,类似租房;提示二、遇到拆迁,补偿安置给原房东。房款以借贷的名义归还。总之,是风险大于回报,要不要购买就看自己愿不愿意承担风险。
讲个真实案例便于大家理解,老梁夫妻在二十年前买了一套小产权房,虽然没有证,可是房子便宜,位置也不错。
老梁非常满意,最近听到一个说法,如果原房东过世了。房子会当作遗产继承给房东的子女,(小产权房继承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如果房东的子女不认可老梁与原房东的交易,那么房子得归还。而老梁只能拿回20年前的购房款和20年来的利息。
老梁不同意,虽然是小产权房,由于区位好,房子至少涨了10倍。用20年前的购房款,现在根本买不回同样的房子。老梁愁坏了。
老梁的顾虑是对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既然买了这种房子就得承担后果,他着急也没用,只能期待对方子女将人情,认可这个买卖。
有人可能会说,这不公平。举个例子,法律一直说不能杀人,不能犯法,还是有人杀人,犯法,那就承担判刑的后果。同样,不要买小产权房,不要买小产权房,法律不保护,还坚持要买。那么,出了问题就别怪法律不讲情面。
二、拆迁安置房
这种房子能不能买卖的依据是什么呢?土地性质。
1、原土房屋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征拆之后的返迁房也是集体土地,这种房子不能上市交易。集体土地上的房子不得买卖。
2、原本房屋的土地是国有土地,正常回迁也是国有土地,可以交易,这种房子多回迁在商品房或者经济适用房小区。
所以选择购买这类房子找专业人士询问清楚土地性质,不然付了钱又不能过户,就麻烦了。
三、自建房
自建房顾名思义就是自己建的房子,这种房子有手续齐全的,也有没有手续的,全看业主有没有办,当然有些也是政策不允许办。
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手续齐全,可以上市交易的自建房,
这类房子在中小城市比较多,一栋三四层的房子,沿街联排或者独栋。买不起别墅,又想独栋就会选这样的房子。
这种房子分为商住、住宅和商业。
1、商住,,价格不高,税费高,自建零成本,一层按店面计算。贵,多贵呢,假如100万的房子,一层店面30平方,差不多10万左右的税。店面面积越大,税越高。所以遇到商住自建房,先去税务机关了解税费再考虑要不要购买。
至于为何是零成本,税务核税满几年是以税票为依据,自建房建成后不缴税,所有以零成本计算。成本是可以扣除的,零成本无法扣除,自然金额就高。
2、商业,整栋都按商业最贵,虽然楼上会打折,但总价折算下来,比商住贵。
3、住宅,按住宅计算,和别墅的算法一致,在可接受范围内。
房子能不能买?和土地性质有着直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