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为女儿买了套小的学区房,买房的过程各种虐心,遇到的奇葩房东,唯利是图的中介,还有和老婆的意见不合等等,这次买房真是让我心力憔悴。其中有些经验或许对以后在上海买二手房的朋友有帮助。
2015年内年初,女儿一岁多了,于是开始考虑学区房的事情,由于女儿上小学还早,所以不是很着急,有时间就到家附近的学区房看看,好点的学区房都超出了自己的心理价位,看了很多套房子,房东大多对房价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而且过几天再去看以前看过的房子很快就卖掉了,感觉市场比较活跃所以想尽买了,最后看中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学区房,学校还不错,离家也不是很远,90年代的动迁房,2房,60几个平米毛坯房,靠近浦东中环线不远,离地铁也蛮近的,而且还有学区,虽是老房子,各个方面都挺不错的,房东报价165万,感觉性价比蛮高的,前面看过一个类似的房子,装修好点外别的都差不多,报价180,房东最多能便宜2万,所以觉得这套很满意就订下来了,约好房东,还有安个家的中介当面谈,了解房子的情况
谁知道虐心的过程就此开始了,因为这个房子比同类型的房子便宜大概10万左右,所以我们当时就问安个家的中介说这个房子为什么便宜些呢,安个家中介说,这个房子是他们独家代理的签了独家协议的比别的房子会便宜点也是他们主推的房子,房子是房东兄弟二人从母亲那里继承的,兄弟两个着急卖了房子分钱,所以会比较便宜点,解释的合情合理。见了房东兄弟两个,感觉也还可以,老大比较老实没有什么话,老二比较灵活,比较能说会道的,感觉什么都是弟弟说了算,了解的情况和中介说的差不多,于是就签了居间合同和买卖合同
签网签合同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审税的时候,交易员指着合同的上的一段字说你看清楚了吗,我看了下合同上面有一段小字“此合同为样本,测试用”,我问交易员什么意思,为什么网签拉下的合同会有这么段字,交易员极其不买房的说,你问中介啊,中介说没关系的,不影响交易的。我们第一次买二手房,对具体的细节也不清楚,既然交易中心也没有说什么也就没有再问那个死女人交易员,审税结束了,首付款也付给房东了。
接下来就是办理贷款的事情了,银行选择了中介推荐的邮政储蓄,银行的人审查的非常仔细,看完网签合同后,发现合同上的“测试版”信息,就问房东是不是房子最近在交易中心交易过,但交易过程没有走完,当时对这个房子有点担心了,感觉房东隐瞒了不少东西,但是没有办法首付款已经付了,而且网签已经签了。后来房东去交易中心把原来的交易撤销了,又重新拉了网签的合同,这次没有“测试”字样,总算这个问题解决了。可是接下来的更大的麻烦来了
后来才知道,房东的房子在交易中心有没有完成的交易记录,不是因为房子卖过,而是因为房东中的哥哥,就是那个什么话也没有的老实巴交的哥哥,欠高利贷没钱还,高利贷用房产证让中介在交易中心把房子设置成交易没有完成的状态,到这个时候房东中的弟弟才一五一十的把真是情况都和我说了,听了后我真是心都凉了,感觉自己这么倒霉,什么奇葩的事情都让自己碰上了,流年不顺啊。
房东兄弟不是亲兄弟,哥哥是抱的,兄弟也没有什么感情,哥哥老实巴交,可是人不可貌相,这个老实巴交的哥哥真是干出很多事,未婚生子,孩子都成年了也没有结婚,孩子户口报到我买的房子里面是通过DNA鉴定。而且这个老实巴交的哥哥还赌钱,欠十几万高利贷,后来弟弟帮他换了,但要从房子继承多点份额,已经通过法院划分好份额了。了解了这些真实后会买他们这个房子,还和高利贷牵涉到,感觉自己掉了坑里了。没办法只能走下去,接下来的事一件比一件麻烦
因为我买的房子是90年代的动迁房,90年代初还没有商品房,后来住房商品化后以前那些房子都由承租人从政府那里买,花些钱实现商品化的。我买的房子就属于这样的房子,而且银行规定这样的房子第一次交易要提供“表一”和“表二”,这两个表就是房子的承租人和居住人人员的情况登记表,这两个表一般都是物业公司提供,拿这两个表也费了很大的周折,开始好话说尽,最后彪也发了,其中各种周折真是虐心,一个物业公司也能为难人这样子,提供房屋情况本来就是他们改做的事情,而且就是提供原件复印下给银行。
交易走到这一步我已经是焦头烂额,没走一步都不能顺利办好,没有办法,中介费和首付款都交了,不走下去算我违约。积极的想每步总算最后办成了,可是接下来的事却走不下去了,因为是老公房第一次交易所有除了产证上的哥哥和弟弟到场外,还需要表一中提到的居住人也到场,房东中弟弟和老婆都来了,可是那个老实巴交一句话没有的哥哥那里遇到了麻烦,那个哥哥的未婚但有事实婚姻的老婆在表一中,所以也要到场,而且通过DNA验证的儿子也在表一上,所以都要到场
问题又来了,那个哥哥事实婚姻的老婆开始打电话还能打通后来电话不接,怎么找也找不到,就是不愿意卖房子了,银行有要求所有的相关权利人都得到场,想想银行是和我一起买房子,所以很上心,把他们家的情况查的水落石出。事实婚姻老婆和DNA儿子不到不行,DNA儿子的户口还在我买的房子上面呢,他不迁走我户口要进来,这个房子我就是为给女儿上户口的学区房啊,这个我一开始和中介和房东就说的非常明确,买这个房子就是为了户口和学区。
后面也咨询了下派出所户口的问题,上海的户口政策是这样的,户口除非本人自己同意迁走,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强行迁走别人的户口。但也不影响新户口的迁入,可以另立一个新户主。还有户口和产权是没有关系的,这点也是我开始没有想到的,以为买房子只和产证上的人有关,其实要看什么房子,像我买的这种售后公房第一次出售就不是这样的。
像我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过户交易的,不过有个户口在里面,这个户口还有些权益,比如动迁什么的,而且这种有个不明的户口在里面也影响再卖的,银行也不同意这种情况。
后来房东答应找事实婚姻妻子和DNA儿子出面签字,但最后也没有找到。这时候我已经付了3万多中介费和首付款60多万,而且折腾了两个月了,而且这两个多月,交易每一步都是步步惊心啊。房东搞不定DNA儿子也同意解除合同,接下来就是怎么终止合同。我们先把首付款要回来了。接下来的事也是孽心啊
交易的中介费上下家的钱都是我们付的,而且交易不能继续不是我们造成的是上家户口迁不走。我的想法是中介费退一部分,另外一部分上家付,然后上家补偿我们一些,其实我心里的底线是把我们的交中介费给我,毕竟不能交易不是我们造成的,我们很想买这个房子,而且花费了很多精力时间。可是上家的意思是首付款退了就完了,中介的意思是中介费要收,一分不少。
不是我的错交易不了,让我付3万多的中介费,中介没有退钱的意思,上家也不想出中介费,更别说补偿了,7月份看的他们家的房子,耽误了2个多月,大家都知道15年底房价就慢慢起来了,所以很郁闷,所以我们决定打官司,咨询了几个律师,大致的结论是官司能赢,但赔偿肯定拿不到合同约定的总房款的20%,也咨询了浦东法院,这样的案子最少要三个月的时间,邻近年底要更慢,我开始想反正赢的可能性很大,索性就找个律师代理,都交给律师去处理,上海毕竟是比较法制的地方,我们也像西方一样把这事委托给律师处理。我们继续买房子。
可是事情没有我们想的那么简单,我接着看房子,就和中介说了我上次买房的经历,中介告诉我说你上次交易没有结束不能买啊,可是撤销了交易就没有办法打官司了,也就接受了终止合同了。可是官司最少要三个月到半年才有结果。到这步真是左右为难。我的底线是这个交易不要让我有损失,毕竟交易不能进行不是我的错啊,而且房价涨了啊。
这个时候真是左右为难,我老婆她想打官司,陪不了20%,陪个几十万也好。老婆还找了个以前公司的律师和中介还有房东沟通了一次。中介公司有法务,房东是个老油子根本不会因为你找律师就妥协,房东和他弟弟份额的划分也是在法院起诉的,对法院他们也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我这个人怕麻烦,我是想买房也不是想要违约金什么的,就想快刀斩乱麻把这事了解了算了。把房东和中介找到一起商量怎么办,其中实在忍不住发飙了,把中介和房东大骂了一顿,说了自己的底线,房东付中介费,能便宜多少,你们商量,我肯定不会掏一分钱的,我他妈陪你们折腾了快三个月,房价也涨了,还他妈让我陪中介费,不可能!最后撂下一句,他妈的这个事不解决了,今年年大家都别想过好,你们家的情景我都了解了。虽然是个读书人,可是真是发起火来也是很凶的那次我自己也是被自己吓着了。
最后房东答应付中介费三万多,安个家中介没有少拿一分钱,中介搞不过他们,中间还找了中介的法务,法务让我们和房东打官司,他们钱是肯定不能少的,而且也不好帮忙的。搞不过他们啊,算了,老百姓息事宁人。这事情就算这么解决了,前前后后花了大概3个多月,其中的孽心的过程只有经历才知道,最好我和老婆自我安慰这次失败的交易后对二手房交易非常了解了,比中介还了解,有些中介对这些都不了解。
总结下这次买房的教训
1.签订居间合同前,约定先不要付中介费,等过完户再付中介费,或者也只付一部分,没付钱你是爷,付完钱中介就是爷,做事也不积极了,特别像安个家这样的小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