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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大:“小产权房转正”的说法是误读

最近有关深圳产权房转正的消息引起了很多的关注,这种说法正确吗?深圳有多少违法建筑能拿到准生证?违法建筑一旦开闸涌向房地产市场,会不会给刚刚回暖的楼市造成重大冲击?针对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深圳市人大:小产权房转正说法有误 5月21日,深圳



最近有关深圳“小产权房转正”的消息引起了很多的关注,这种说法正确吗?深圳有多少违法建筑能拿到“准生证”?违法建筑一旦开闸涌向房地产市场,会不会给刚刚回暖的楼市造成重大冲击?针对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深圳市人大:“小产权房转正”说法有误

5月2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提出,对于深圳市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违法建筑,采取分类处理的办法,符合条件的违法建筑可以依法核发房产证。

决定规定,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符合确认产权条件的,适当照顾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在区分违法建筑和当事人不同情况的基础上予以处罚和补收地价款后,按规定办理初始登记,依法核发房地产证。

这立即被媒体解读为深圳要为“小产权房转正”了,并引发一系列猜想。但深圳市人大对“小产权房转正”的说法并不认可。深圳市人大一位相关负责人对新华社记者表示,首先,决定并非为所谓的“小产权”房而制定,其着眼点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解决深圳在农村实现城市化这一特定背景下产生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问题。其次,“小产权房”不是一个内涵清晰的概念,深圳目前的土地都已经国有化,在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很多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农民房属于违法建筑,而非“小产权房”;再次,违法建筑要核发房产证,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必须接受处罚和补交地价款,而不是简单地“转正”了事。

据了解,自1980年建市以来,深圳市由于经济高速发展,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出现了多次违法抢建的高潮,违法建筑不断增加。据深圳市政府向深圳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有关议案透露,目前深圳市现存违法建筑总量已达35万栋。从1999年至2004年5年间,深圳抢建的违法建筑就达到10万栋。

为解决这一历史难题,深圳市多次采取综合整治行动,并于1999年、2001年和2004年三次出台相关法规和文件,进行强力治理。2008年底,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将违法建筑处理重新提上议事日程。

日前出台的决定对违法建筑进行了清晰的定义,规定了五类情况都属于违法建筑,深圳将区别其违法程度,根据决定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要求,分别采用确认产权、依法拆除或者没收、临时使用等方式,分期分批处理。显然,能够获得确权获发房产证的违法建筑只是少数,大部分违法建筑的命运是拆除或没收。

相关风险评估:对社会的冲击较小

据记者了解,部分符合条件的违法建筑获发房产证,这就意味着深圳有一部分农民房会获得房产证,进入房地产市场,必然会给楼市造成影响。关键在于,这个影响有多大?

根据深圳市政府向深圳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有关议案显示,这项政策可能带来的风险有:深圳市住宅类违法建筑数量巨大,部分违法建筑确权后允许流通,增加了市场供给,必然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对拟购买商品房的人可能产生心理预期,也会影响市场的购买行为;深圳市一些地区一直都存在买卖农民房的现象,只是规模不大。如果对住宅类违法建筑核发商品性质的房地产证,这部分已买了农民房的业主产权得到确认将可能不再购买商品房,对房地产市场可能产生一定的分流作用。

据了解,决定出台后,深圳的一些农民房的交易确实活跃起来。深圳宝安沙井镇村民集资统建的“濠景城”的售楼人员就打着“政策利好”的招牌进行推销。

为此,深圳市成立了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评估小组认为,深圳市房地产市场需求较大,而根据决定可以办理商品性质的房地产证的违法建筑数量相对较少。此外,住宅类违法建筑无论在规划、环境、建筑密度、设计、配套设施等各方面都不如普通商品房,经合法化后其与商品房面对的消费群体不同。《决定》出台后,有关违法建筑确权发放商品性质的房地产证对深圳楼市造成的冲击力度可能不大。

同时评估小组还认为,今后深圳市相关政府部门还可以根据国家进一步完善明晰“小产权房”等政策和房地产市场的走势,分阶段适时允许符合条件的违法建筑入市转让、对市场进行调控,这样可以有效地分散和减轻因此对房地产市场形成冲击的风险。

关键点是政府出台细则

“《决定》是法律框架,关键的时间节点是政府出台实施细则。”深圳市人大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哪些违法建筑可以获得房产证、需要补缴哪些费用、房产如何转让等具体的操作细节,都是要等实施细则出台后才能够明确。

据悉,深圳市政府将根据决定,坪洲小产权房,尽快在12个月内制定出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不同时期违法建筑的认定程序,对登记机关的办理时限提出要求,简化程序,明确不按时申报的责任以及主管部门主动进行违法建筑处理、登记确权等;制定一个贯彻执行的具体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

“从总体而言,决定体现了深圳对于违法建筑严厉打击、严格查处的精神原则。”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华楠说,与深圳原有的法规文件相比,决定对于违法建筑的处理方式更灵活,更切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深圳市社科院城市营运中心主任高海燕表示,吉夏统建楼小区,政府制定细则应当最大限度地兼顾社会各方的利益诉求,才能把违法建筑这个影响深圳现代化进程的痼疾彻底根除,并尽量减少对于深圳楼市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