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图:陈健珊
20日记者获悉,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提出,针对目前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协商推动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分类妥善处理,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自2014年启动以来,小产权房曾对一度被个别业内人士认为有机会借此实现“转正”。今年8月,两部委在全国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有业内人士再次猜想,这会否为小产权房合法化打开政策窗口。
不过,国土部有关负责人此前便强调,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而此次两部委联合发出的这份通知,彻底打消了部分投机者不切实际的念头。
广东提前半年实现信息平台接入全覆盖
记者从日前发出的《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看到,两部委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测分析工作。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将二手房与新建商品房纳入统一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强监测、监管和调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信息要通过网络实时共享。
《通知》还指出,关于资料移交问题,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已经形成的房屋登记纸质资料要移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村委统建房,确实难以拆分移交的,应复制移交,复制移交的资料应与原件一致,并于年底前全面复制移交到位。为避免重复建设,保证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使用电子数据的一致性,房屋登记的电子数据应完整地拷贝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并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
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用地主要是集体建设用地上开发建设的住房。我国自2014年开始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按照当时的规划,全国要在2017年底前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国家级信息平台接入全覆盖,是建成统一的信息平台的重要标志。早在今年6月26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已告诉记者,村委统建楼,我省121个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已全部接入省级、国家级平台,提前半年实现了国土资源部要求的信息平台接入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自2016年6月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落地实施以来,广东全省累计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近800多万本,位居全国第一。
省国土资源厅透露,目前该厅正在督促指导各地年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的迁移整合,从而提高各地接入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实现不动产登记规范化监管、信息查询服务、信息共享应用做好基础保障。
买小产权房赚租金风险巨大
不动产统一登记在全国启动后,业内人士便曾猜测,小产权房是否会借此机会“转正”。但国土部对此一直未松口,而各地在制定出台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时,均要求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不动产登记。
房地产法律专家、广东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勋华告诉记者,相对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商品房而言,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无法依法办理国家认可的房产证,入市流通难以获得法律保护。不过,这类房屋尽管在产权证明上有瑕疵,但价格较低,因而在中低收入群体中也有一定市场,多年来积累了庞大的规模。
事实上,早在十年前,原建设部便发出过风险提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小产权房,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当年12月,国务院还发出通知,禁止城镇居民去农村买房。
至今,小产权房问题已经被业界讨论了十年。尽管期间曾有部门表态要出台相应措施加以妥善解决,但一直未有上位法规提供支持。
今年8月,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文,在北京、上海、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全国首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再次引起社会对小产权房“转正”话题的关注。有人认为,试点或意味着小产权房可以合法地参与到住房租赁经营业务当中。特别是今年以来,随着楼市限购政策不断升级,一些社会热钱开始把部分珠三角城市的小产权房作为新的投资目标。由于小产权房单价低,加之部分城中村的小产权房租金与普通商品房并无明显差别,因而租金回报率比较高。近期国家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由此便被一些视为“帮助小产权房转正”的信号。
不过,记者从两部门试点方案中看到,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需要履行项目报批程序,健全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制度,推进统一规划、统筹布局、统一管理,统一相关建设标准。这意味着整套手续办齐,几乎跟商品房开发建设无异。
为此,有专家认为,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和已建成的“小产权房”事实上是两个概念。对于想通过购买小产权房发财的投机者,寄望其可以转正的想法可以打消了,还要提防由此带来的巨大法律风险。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则分析认为,该试点方案将增加近郊区域的发展机会,更像是为打击部分小产权房等租赁行为而来的。
八成深圳人租房住 其中一半住城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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