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环球网消息:记者11月6日从深圳市扫黑办获悉,深圳南山公安分局从群众举报被敲诈勒索的线索入手,经严密侦查摸排,在东莞等地成功收网,打掉一个控制他人以“碰瓷”方式实施街面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该团伙被广东省公安厅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了解,2019年1月3日,南山公安分局接事主王先生报警,称其之前驾驶三轮车经过西丽某工业区时,一辆自行车突然窜出路面与其发生刮碰,车上一名男子倒地自称骨折,要求“私了”,王先生被迫“赔偿”对方2.5万元。王先生的老乡之前也遭遇同样的情况,为此,王先生举报遇到“碰瓷”团伙。南山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认真核查线索,通过深入研判,专案组锁定一个以清远佛冈籍为骨干成员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从2019年初开始实施此类型犯罪,作案轨迹遍布深圳、广州、佛山等地。
该团伙在外地物色急需找工作的年轻人,以帮助介绍工作为名,梁江,将对方骗到当地一间公寓。以恐吓等方式逼迫受骗人员吸食麻醉剂,后将其锁骨或手臂打折,把被打伤的受骗人员带到深圳作案。目前,该团伙控制年轻人共5名,伤势为轻伤。该集团以朱某远(男,民治,24岁,清远佛冈人)为主要组织策划者,敲诈的钱款由朱某远统一分配。有专人骑单车带伤者故意与三轮摩托车碰撞,有专人冒充伤者亲属与三轮摩托车主协商赔偿问题,主要选择夜间、偏僻路段进行“碰瓷”,每次作案得手金额从几百到数万元不等。
该团伙寻找“开小差”的车主下手。人撞车型“碰瓷”大多选择驾驶非机动车或步行,趁目标车辆靠边、倒车、掉头时机故意撞车;或是抓住司机扭头说话、低头拿东西等时机撞车,使司机误以为是自己操作不当造成事故。车撞车型“碰瓷”通常是肇事车辆紧跟目标车辆,在其变道时猛踩油门撞上去;或是故意开在目标车辆前面,与目标车辆贴得很近,然后找机会紧急制动。发生碰撞后,积极要求“私了”。“碰瓷”主要利用的就是司机怕麻烦的心理,认为司机不会报警。当司机报警时,成员会放弃“索赔”,溜之大吉。单人作案的“碰瓷”,“伤者”会主动要求进行“私了”,索赔金额往往在500元以下;多人作案的,发生碰撞后,所谓的朋友、亲戚会出面与司机讨价还价“索赔”,甚至还有人威胁并对驾驶人动手,最终目的还是“私了”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