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学校门口交通安全应确权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深圳小产权房出售,拥有私家车的家庭日益增多,然而深圳现有的校门口交通事故责任不明确,制度落实不彻底。
1、深圳现有校门口交通管理范围不明确,只有一个校园周边,这个校园周边比较笼统到底多大多少米,到底是从学校大门算还是以学校围墙算。
2、负责校门口交通安全的学校责任人不明确。在校生在学校门口发生交通事故学校要负责的内容不明确。交通事故部分当然是交给交警处理,学校要有明确的校门口交通安全责任人和制度。协管人数,到岗时间,岗位职责都应该有明文规定。明显的交通标示,人车疏导指挥,发生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内容。(控制现场,报警,打120,通知家长,学生的心理辅导)
3、制度落实,管理部门应用相应的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到岗时间,到岗人数,明确的工作内容。包括外包协管人员的管理制度,责任人,外包经费的公开透明。发生事故值班人员到没到岗,到岗工作内容有没有做到位,都应该有明确管理制度。
再好的制度也要执行到位,好的制度因为人的原因无法执行也是白费。深圳育才二中门口就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家长认为学校和管理部门没尽到管理责任,工作不到位。学校和南山教育局认为没责任,多次信访没拿出一个有说服力的文件。早上上学时间段学生在育才二中门口第二颗大榕树下发生交通事故,距校门十米到二十米。学生轻伤由过路学生扶进校园,深圳小产权房信息,放学后自行回家告诉家长。家长认为学校工作做的不到位,发生交通事故地点属于校园周边范围,值班人员没有出现在事发现场,更没有做善后控制现场,送专业医生检查是否有内伤,通知家长。后期的学生心理疏导更是没人做不重视。南山教育局的答复是距学校门口大约20米属于上学途中,事故发生时间短值班人员没看见没责任。这里面没有明确确权是20米范围是不是学校责任区,值班人员到岗了但是没看见要不要承担责任?按着南山教育局答复思路也是可以理解的,目前被没有明确法规校门口发生交通事故学校要付什么样的责任。与其这样还不如学校缩到校门里面进行管理,学校门口交给交警和派出所派出治安和交通协管人员管理。校园保安出了校门本身就是一个兼职,跟交通和派出所的协管人员比专业技能就要差一些,跟交通部门联系紧密性也差一些。校园安保工作量减少,编制和经费也要缩减,直接发到交通部门和派出所。
希望能在学校门口增加监控设备,尽量做到无死角。值班站岗人员施行指纹打卡和人脸识别,这样更好采集站岗人员的数据,财政部门根据数据下发经费。家长发现南山区校园安保没有经过公开招标,每个学校都安保人员缩编现象。政府财产拨款的安保经费谁知道有没有用到安保工作上,没有数据没有财务公示,老百姓是不是怀疑你克扣,挪用经费。怎样保证个别行政部门不能跟企业勾结搞小金库发过节费?发生事故值班人员没有出现在事发地点,说什么都等于零,老百姓会认为这笔钱政府白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