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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仍需加油 实现又好又快需制度保证

过去一年,保障房建设受到社会各界空前关注,各地如何把好保障房建设质量关?施工进展如何?公平的分配制度是否跟进完善?针对这些问题,业内人士及专家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保障房“又好又快”建设仍需加油。

严把质量关消除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

目前,各地对在建保障房工程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了包括部门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多层次监督体系;对保障房竣工验收制定了严格规定,出台了分户验收的可操作性细则,力求当前正在大规模建设的保障房质量总体可控。

福建省就明确规定,分户验收之后,还要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当即责令改正,并重新组织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交付业主使用。

为督促施工单位建好保障性住房,陕西、上海、福建等省市陆续推出了保障房质量的通报和处理制度。目前,各地的保障房工程质量和安全总体处于可控状态,但仍有一小部分的保障房项目因各种原因被发现存有质量隐患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部分省市的建设工程质监部门反映,由于许多保障房建设工地远离市中心,布局分散,建筑工程质监压力很大。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监管人力物力有限,一些有质量问题的建材浑水摸鱼进入保障房工地,一是很难发现,二是发现时也已滞后,耽误工程进度,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提高了建造成本。需要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管。”

业内人士及专家建议,各地针对保障房建设中遇到新的质量和安全隐患问题,通过加大施工管理、加强保障房信息化建设等综合措施和手段,继续完善监管,牢筑保障房质量“生命线”。

“当前,影响保障房质量的突出问题之一是低价中标现象。”福州大学(微博)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告诉记者,低成本限定让一些施工单位难赢利,就可能会降低产品质量。因此,政府在保障房项目招标过程中,需要在价格上控制好度的问题。

迫在眉睫的是建立住房金融政策体系

2011年,福建、重庆、河北等部分省市采取保障建设用地、多方筹集资金和严格督促开工等得力措施,确保了保障房的建设进度。但也有一些地方的一小部分保障房项目,建设进度比较缓慢。

接受记者采访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黄石松认为,过去各地的保障房项目不能按期开工,其中不乏规划、设计、土地拆迁等综合原因,但如今主要是缺钱导致的。据测算,每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需投资约1.4万亿元,其中有近4000亿元的资金缺口需地方靠市场融资解决,压力相当大。

“这表明当前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住房金融政策体系已迫在眉睫。”黄石松说,在中央层面宜加强政策统筹力度。对保障房项目的融资规模单独设立统计科目,不与商业房地产开发、商品住宅开发项目混同,宜实施“定向保障”的政策,分类制定监管考核指标。

其次,加快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全面改革。限制公积金用于商品房的建设和消费支持,使可用于住房保障的公积金数额大幅增加,对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实行更低利率、周期更长的制度。这样做,既可以提高保障房消费群体的支付能力,同时也使他们尽量少受宏观经济波动和货币政策调整的冲击;扩大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允许廉租房、公租房家庭用公积金交纳租金,以减少公积金积淀等。

再有,改进保障房土地供应机制,降低建设成本,引导社会资金广泛参与。土地供应方面,应研究出台允许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公共租赁房的相关政策。比如,北京市和广东省都在部分项目进行了试点,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用自有国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房。

“由于土地前期补偿款占项目总投资的50%左右,综合建设成本可降低三成以上,基本可以实现在15年左右收回建设投资。”他测算后说,这样既为一部分追求长期、稳定、低风险的大额社会资金提供了可供选择的投资渠道,也解决了公共租赁房的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