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将再次定下基调:“禁止炒房”!东莞在深夜升级和管制 二手房被限制 房屋被禁3年…
2020-08-26 10:36:33
分类:房产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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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凌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房地产登记中心、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金融工作局、东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市监督支行等部门联合发文,颁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01030) 《通知》二手房
要点如下:
1.本市非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商品房(一手二手房)的,必须在购买日前2年内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的月社会保险证明;购买第二套商品房的,需在购买之日前3年内逐月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的证明。
2.产权证3年后才能交易和转让。
3.如果你在本市户籍以外拥有2套以上的房屋,禁止购买第三套。
4.国外公积金贷款要求我或我的配偶在东莞注册。
东莞的九项新政策收紧了房地产市场
增加住宅用地和住房供应
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适当提高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供应比例,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求,缓解住房供需矛盾。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努力突破旧城改造项目周期长、进度慢的瓶颈,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给。加强住房区域协调和城乡规划,推进区域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对接,引导人口和住房需求合理布局。我们将共同努力稳定土地价格,稳定住房价格和预期,并优化有差别的有限土地价格的住宅用地转让方式。增加住房单元的分配和建设。原则上,新供应的住宅用地项目和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住宅项目应配备不少于住宅建筑面积10%的经济适用住房,可用于人才住房和其他用途。试点建设“三限房”,在房价高的热点地区选择符合两个规定、条件成熟、配套设施完善的地块,建设“限定地价、限定房价、限定买家”的住宅项目。
调整商品房限购政策
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本市非居民家庭购买本市第一套商品房(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下同)的,必须在购买日前2年内在本市提供一年以上的月付款。社会保险证书;购买第二套商品房的,需在购买之日前3年内逐月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的证明。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以上商品房的非居民家庭,应当暂停向其销售商品房。
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不再作为购房资格审查材料。为与原政策衔接好,在本通知实施前已连续纳税一年或两年的家庭,仍可按原政策购买第一套或第二套商品房。
调整商品房有限转让期限
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继续做好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防止信贷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加强房地产融资业务管理,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过高、增速过快的银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督促银行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严格查处挪用消费贷款和其他购房贷款行为。禁止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购房贷款。严厉打击“高评价、高贷款”行为,依法追究参与“高评价、高贷款”的评价机构和金融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
加大联合查处力度,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打击房地产囤积居奇、哄抬房价、虚假宣传、恶意炒作、收取“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二手房市场价格管制、集体提价、通过“阴阳合同”骗取贷款、不具备交易过户条件的房屋上市等恶意行为。对相关参与机构和个人,将依法采取面谈、暂停网上签约、停业整顿、取消业务资格、限制交易、列入不良个人信用记录等措施,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加大房地产信息披露力度
进一步加强商品房土地、房屋、房屋交易价格等信息披露,促进供求信息对称对接。定期公布全市已出售住宅用地的销售面积平均单价。及时发布存量住房和未来住房上市计划。定期公布全市所有城镇和街道(公园)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网上签约交易数据,及时公布所有城镇和街道(公园)有代表性和活跃的二手房项目的网上签约交易信息,提高房价透明度,引导市场进行理性交易。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加强房地产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注。加强房地产信息发布的规范化管理,对虚报、夸大、编造和传播虚假陈述、误导公众、非法发布房地产信息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最新的中央色调设置
这10个城市参加了房地产研讨会
7月24日,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召开房地产工作座谈会,总结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实施情况,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部署下一阶段房地产工作重点。
韩正表示,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值得充分肯定。我们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坚持住而不炒的定位,坚持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差异化调控措施,及时、科学、准确地进行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其中,自2019年7月中央政府首次提出“坚持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以来,这种论调被认为是中央政府调控房地产政策最严厉、最清晰的表述之一。在这个时候,它再次被强调,这被认为是释放了一个重要的政策信号。
可见,房地产调控在一般原则上仍然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