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非住宅类商品房购房人:
当前,在非住宅类商品房买卖过程中,部分购房人不核实房屋规划设计用途等相关信息、不了解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所承担的负担差异,片面追求非住宅类商品房面积小、总价低的优势盲目选择购买;部分非住宅类商品房项目在销售过程中,以“公寓”等宣传字眼强化居住功能,存在隐瞒信息、模糊概念、夸大宣传、误导购房人等问题,导致在房屋交付使用环节产生矛盾纠纷。
为全力防范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风险、切实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现就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的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仔细查看非住宅类商品房审批信息
购房时,购房人应当查验所购房屋《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载明的规划使用性质,办公、酒店、商业等用途的房屋均属于非住宅类商品房,规划使用性质不具备居住功能。购房人执意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用于居住的,应谨慎购买、风险自担。
二、清醒认识非住宅类商品房负担差异
根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观澜,非住宅类商品房与商品住房存在较大的差异,与购房人利益密切相关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不能迁移户口;
二是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的交易税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等费用均明显高于同等商品住房的缴纳标准;
三是非住宅类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远远低于商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
三、谨慎签订非住宅类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宜昌市现行非住宅类商品房管理相关规定,商业、办公类建筑只能整体或整层销售,规划审批有实体墙分隔的,可以按规划审批的分隔单元销售,禁止以任何虚拟、划线分割的方式进行销售;酒店类建筑和养老公寓一律不得分层、分套(间)销售,只能项目整体转让。请购房人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时,应慎重选择、理性投资,并谨慎审阅《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签订。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