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市监联手,一举侦破大案——淮安X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基本案情2021年1月7日,江苏省淮安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前期调查掌握的线索,一举捣毁了江苏淮安X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利用厂房生产冒用他人商标手套产品的窝点。当场查扣箱体印有“英科医疗”、“生产企业:山东英科医疗制品有限公司”等字样手套957箱,同时查获箱体印有“Basic”等字样手套1267箱,外包装纸箱21790个,内包装纸盒78箱又70袋,散装内包装盒121000千个。本案涉案金额较高,案情复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合成立专案组,共同对本案进行调查。专案组通过调查,赶赴山东、连云港、上海等地,捣毁涉案窝点5处,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获涉案商品总值1.2亿余元。
典型意义1、不法分子造假仿冒能力越来越强。该案件被查扣产品很难从产品标注标识上分辨出真假,对于普通消费者更加具有欺骗性。
2、制售窝点隐蔽,涉案金额巨大。该案件的主犯张XX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把窝点设在位置偏远的工业园区内,附近工业企业较多,距离市区较远,物流车辆进出频繁,难以引起监管人员的注意,试图逃避监管部门的监管。
3、要求强化监管意识,提升人员发现案件线索能力。本案是在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时发现的可疑线索,而且作案地点非常隐蔽,如果没有一颗维护市场监管的公平交易行为的使命担当,很容易错失案件查办的良机。
4、积极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不断扩大战果。该案件的高效调查处理,说明市场监管需要公安机关强大的震慑力和法律制裁为后盾,同时公安机关也需要市场监部门的专业技术为支撑,两个部门通力协作各有分工、信息共享密切合作,才能提升案件查办效率,让再狡猾的造假分子都会无处可遁,显露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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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未明知侵权,难逃法律制裁——XX汽配城内销售的标注量子膜的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涉嫌商标侵权案
基本案情2020年12月24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接厂家举报反映:XX汽配城内销售的标注量子膜的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涉嫌商标侵权,请求查处。
2020年11月4日,当事人从一个上门推销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的青年男子处,以2300元/卷的价格购进了三卷标示“量子膜”的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2020年11月11日又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以同样的价格购进了一卷同类产品,以上4卷商品存放于当事人店内的货架上用于销售。至案发时止该批遮阳膜未实际销售。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商品的合法来源渠道或者进货票据。当事人销售的标示量子膜的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经商标权利人圣戈班舒热佳特殊镀膜(青岛)有限公司鉴定并出具《鉴定书》:“该四卷产品均非我公司目前生产和销售的正品”。认定涉案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典型意义1、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刚接触汽车贴膜行业,尽其所能也无法辨别购进的标示量子膜的汽车车窗玻璃遮阳膜为假冒商标产品,这种情况下,该如何打击制止侵权行为。2、当事人作为经营者购进商品应当有合法来源,当事人交易应当符合交易习惯,从正规合法渠道以正常合理的价格购进商品。相对一般公众,对经营者需要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因此认定其未尽到足够的审查注意义务,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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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参与监督,构筑恢恢法网——刘XX、张XX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基本案情2020年12月8日,接群众举报,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盱眙县公安局对盱眙县新湾村刘庄组30号某出租房涉嫌销售的假酒窝点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在当事人刘XX存放假酒现场发现了300箱洋河“海之蓝”白酒(酒精度42%vol,净含量:2880ml(480ml×6),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SC11532139200465,产地:江苏宿迁;生产日期:2020年05月22日;批号:3341733A5;尺寸:415mm×298mm×320mm;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洋河中大街11号),准备用于销售。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白酒的合法来源。现场扣押的洋河海之蓝白酒,经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为假冒其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出具的市场价格证明为人民币225000元。典型意义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打击制假售假态度坚决。由于违法地点隐藏于居民住宅,且多为夜间装车发货,难以发现违法线索,如果产品流入市场会给市场、生产企业带来很大的冲击,同时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不稳定因素。
2、彰显社会监督功能。通过对群众法律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同违法犯罪斗争的热情,达到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效果。行政机关核查举报信息反应迅速,通过及时检查办理及时阻断涉案产品流入社会,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04
顺藤摸瓜,标本兼治——XX副食品经营部假冒专利案
基本案情根据对终端零售商的调查,2021年3月,办案机构发现XX副食品经营部作为经销商在清江浦区清河路繁荣新村六区17号经营的宝汕榨菜(50克/包)产品包装标有“全版图案已申请专利专利号:200630112916.2”字样,该专利号的专利权已于2012年7月13日终止;经营的宝汕榨菜(90克/包)产品包装标有“全版图案已申请专利专利号:20060112916.2”字样,该专利号不存在,当事人涉嫌假冒专利,办案机构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涉案产品均来自浙江省桐乡市和平蔬菜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时间是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当事人销售额计26610元。当事人销售上述产品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述假冒专利情形,由于当事人同时存在无证经营食品、经营场所发生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等违法行为,办案机构依据《专利法》、《食品安全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于2021年3月31日对当事人作处罚决定如下: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假冒专利的产品、消除假冒专利产品的专利标识、没收违法所得26610元、罚款13390元。
典型意义1、案件处理过程中,办案机构向涉案产品生产商属地监管部门发送了建议书,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建议书已对生产商桐乡市和平蔬菜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
2、查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追踪溯源,从零售商到经销商再到生产商,由终端溯至源头,标本兼治。
3、本案由点及面的对违法企业、经营户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其守法意识;对普及专利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起到了宣传作用,提升了广大民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05
协同办案,还原案件真相。——江苏XX玻璃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空玻璃案
基本案情2021年4月2日,金湖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东市监案移字[2021]28号)称:江苏XX玻璃有限公司涉嫌制售假冒商标、假冒认证中空钢化玻璃行为。
当事人先后按照合同约定将其加工好的含有“台玻”“”注册商标标识和“E003286”标识的中空钢化玻璃运到扬州“长临河科创小镇”项目施工现场,并提供《检验报告》供扬州骁龙建材有限公司用于“长临河科创小镇”项目建设方进场质量证明材料。截止案发日,当事人共制售给扬州骁龙建材有限公司中空钢化玻璃33779.067478㎡,货值540406.65元,并收到扬州骁龙建材有限公司货款30万元。
中空钢化玻璃经台玻武汉工程玻璃有限公司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在《鉴定报告》中载明:“”注册商标标识和“E003286”标识均为假冒产品,非台玻集团及下属公司生产。当事人提供给“长临河科创小镇”项目建设方《检验报告》,经台玻咸阳玻璃有限公司鉴定:长临河科创小镇项目建设方提供的《检验报告》系假冒。典型意义1、不法分子制作虚假《检验报告》等材料,妄图混淆视听。执法机关严谨求实。查明案件真相,有效维护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及时查处异地移交线索,彰显联动、协同维护市场秩序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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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涉外侵权,维护国际形象——江苏XX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基本案情2021年11月份以来,淮安市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联合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利用网络直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捣毁生产和仓储窝点7处,抓获涉案人员13名,现场查扣假冒某品牌家居用品和商标10万余件,涉案金额900余万元。经进一步侦查,犯罪嫌疑人万某还利用网络直播销售假冒的“宜家”产品,其雇佣了有一定粉丝的网红进行直播带货,借助网红主播的个人魅力和影响力、主播与粉丝间的信任关系及远低于市场价格的促销手段来提升产品销售效率。为防止被网民识破,万某让主播展示的产品都是正品,而发货售出的都是假冒产品。直播中,带货网红以“回馈粉丝,福利价,低价促销”为由大幅降价,相关产品低于市场价近30%。为增加可信度,该企业还宣称“支持假一赔三”“7天无理由退换”,甚至有品牌授权书、代理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把网络直播间从头到尾包装成一个“正经网店”。
典型意义1、具有良好的国际影响。在当前全球疫情影响下,是我国积极履行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义务、坚持面向全球开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IKEA”是英特-宜家系统有限公司持有的国际知名商标,我们依法对侵权产品进行严查,保护“IKEA”商标专用权,这是用事实向国际上有人宣称我国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谣言作有力回击。2、其次,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净化、规范了网络直播销售市场。该案犯罪嫌疑人采取“线下生产假货线上直播销售”形式制售假冒知名品牌的产品,在网络直播间,借助网红主播的个人魅力和影响力、主播与粉丝间的信任关系、虚假宣传及远低于市场价格的促销手段来提升产品销售数量。该案的查办有力的打击了网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挽回了消费者的损失。3、震慑了造假分子,打击了其嚣张气焰。该案当事人以为其侵权产品为晾衣架、儿童玩具等一般生活用品,不涉及食品安全和人身健康,一般不会引起消费者和执法单位的重视,抱有侥幸心理,且该案违法人员利用正规注册的工厂作掩护生产侵权产品也具有隐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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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履职担责,化解专利侵权纠纷——XX超市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
基本案情某外观专利权人于2017年1月1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饮料瓶(白瓶)”的外观设计专利,近日向淮安区知识产权局提起侵权纠纷处理,淮安区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2月18日依法立案受理并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并责令被请求人淮安区XX超市经营部立即停止对江苏苏萨食品有限公司ZL201730022291.9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同时对损害赔偿进行了调解,圆满化解一起专利侵权纠纷。典型意义1、凸显了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中的高效、便捷。
2、引导专利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多元化机制维护自身权益。08
电子取证,精准打击——XX贩卖假烟案
基本案情2020年9月22日,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烟草局查获张某某联合杨某某使用SUV私家车贩运的“软中华”、“硬中华”、“利群(新版)”、“南京(红)”、“南京(炫赫门)”、“苏烟(五星红杉树)”302条准备利用双节期间进行销售,并在杨某某住处的车库中发现:“牛栏山”系列白酒125箱;“洋河海之蓝”白酒7箱;“双沟五星”白酒10箱;“牛栏山”防伪标贴32750枚。通过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联合办案,根据当事人微信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等信息,顺藤摸瓜成功捣毁销售假烟假酒窝点2个。典型意义1、利用大数据分析,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进行电子数据技术取证,顺藤摸瓜从而打击违法行为。2、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现案件信息共享,确保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衔接无障碍。
来源: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唐瑶